[中报]运达股份(300772):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运达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1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明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雷美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27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9第六节重要事项........................................................................30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7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3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4第十节财务报告........................................................................45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4、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4年上半年,各项宏观政策有效落实,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生产稳定增长,需求持续恢复,就业物价总体稳定,居民收入继续增加,新动能加快成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初步核算2024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168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0%。 报告期内,我国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统筹推进,国内能源生产总体平稳,能源进口保持稳定,能源供应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成效逐步显现,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全社会能源消费继续增长,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显著提升,电力装机延续绿色低碳发展趋势。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6.53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发电总装机的53.8%;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4.67亿千瓦,同比增长19.9%,包括陆上风电4.3亿千瓦、海上风电3817万千瓦。 (一)主要政策回顾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不断出台政策支持风电行业发展,推动各地建设风电发电基础设施。截至2024年6月,国家层面共发布风电相关政策约43条,各省、市、区级地方也相继发布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新能源发展规划或行动方案以及风电相关政策,为风电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1、完善绿电绿证交易与碳交易市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减少碳排放2024年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文件提出,要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体接入电网,有序推进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 2024年2月2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提出将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基础凭证,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有效衔接,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纳入“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拓展了绿电、绿证的应用。 2024年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绿色电力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绿色电力交易应坚持绿色优先、市场导向、安全可靠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量价值和环境价值。不得以绿电交易名义组织开展以变相降价为目的的专场交易。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以双边协商方式组织的绿色电力交易中,不对价格进行限价。绿证价格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力调电费等计算,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2024年4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提出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要积极推动中国绿证纳入国际组织的绿色消费、碳减排体系,在国家认可的范围内支持中国绿证与国际绿证互认。 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2、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办法4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要求解决并网、消纳相关问题。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共同承担收购责任。 2024年5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在黑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对涵盖电力规划建设、生产运行、供应保障全链条各环节的7项重点事项开展监管。其中,在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方面,重点监管:2023年以来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可再生能源优化调度、可再生能源跨省区交易消纳、可再生能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新能源利用率监测统计等情况。 2024年6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到,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对500千伏及以上配套电网项目,国家能源局每年组织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内项目调整,并为国家布局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等重点项目开辟纳规“绿色通道”,加快推动一批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纳规。对500千伏以下配套电网项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优化管理流程,做好项目规划管理;结合分布式新能源的开发方案、项目布局等,组织电网企业统筹编制配电网发展规划,科学加强配电网建设,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 3、“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正式实施,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乡村振兴2024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强调要持续优化能源结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2024年0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明确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实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对组织实施过程提出具体要求,并规范了支持性政策和保障性措施。鼓励各地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探索试行备案制。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文件还强调,不得以配套产业、变相收取资源费等名义,增加不合理投资成本,积极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环境。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截至2024年6月28日,全国共有安徽、甘肃、山西、云南、内蒙古、宁夏等6个省(自治区)相继下发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文件,并在省内组织开展风电乡村振兴工作。上述6省(自治区)另加广东省合计85个县(旗县、市、区)下发投资主体竞配文件,合计下发指标280.65万千瓦,其中53个县(旗县、市、区)已公布竞配结果,合计159.6万千瓦。 4、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 2024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发布,提出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废旧风机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快递包装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原材料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35年,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24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提出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建立健全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 2024年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在新能源领域,加快废旧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2024年3月7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指出,探索在风电光伏、航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5、全国碳市场加快升级扩容,碳排放核算体系亟待完善 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2024年5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碳交易市场的法律条令从部门规章层级上升到国务院条例,全国碳市场即将迎来新的时代。随着碳市场运行成熟及碳排放报告数据的积累,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稳步推进,碳排放管控政策将逐步收紧,全国碳市场将遵循“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分阶段扩大覆盖行业范围,促使全国碳市场内多个行业共存。 2024年6月4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近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明确“任务书”和“施工图”。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有利于引导企业开发生产低碳产品,营造低碳市场环境,也利于引导低碳产品消费,创造低碳产品需求,对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业发展回顾 2024年上半年,电力安全保供平稳有序,清洁电力保持快速增长,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陆续发布新能源利好政策,支持非化石能源发展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新能源消费快速增长,用能结构持续改善。中国风电企业的国际化合作取得新突破,风电下沉重新打开陆风增量,“两海”市场持续发力带来高预期,全球清洁能源需求的增长和中国企业的出海战略,为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 1、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首次超过煤电,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2024年7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6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7.1亿千瓦,同比增长24.2%,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55.7%,比上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电力装机延续绿色低碳发展趋势。 截至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6.53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发电总装机的53.8%;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约7.14亿千瓦,同比增长51.6%;风电装机容量约4.67亿千瓦,同比增长19.9%,包括陆上风电4.3亿千瓦、海上风电3817万千瓦。风电光伏发电合计装机达11.8亿千瓦,已超过煤电装机(11.7亿千瓦)。 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2024年上半年,全国重点调查企业电力完成投资合计5981亿元,同比增长10.6%。分类型看,电源完成投资3441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的比重为85%。电网完成投资2540亿元,同比增长23.7%。 从新增发电装机容量来看,1-6月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53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878万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36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为89%。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1.34亿千瓦,同比增长24%,占全国新增电力装机的88%;其中,风电新增2584万千瓦,同比增长12%,包括陆上风电2501万千瓦、海上风电83万千瓦,风电的快速增长反映出风能资源开发和技术进步的显著成效。 2024年7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上半年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上半年我国能源消费持续增长,供应能力稳步提升,能源供需平衡。全社会用电量4.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分产业来看,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8.8%、6.9%、11.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9.0%。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迈上新台阶,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5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2%,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5.1%;其中,风电发电量50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1%;光伏发电量39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7%。 2、风电下沉带来新空间,新增装机需求稳健增长 根据中国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风电新增项目招标容量7346.1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招标达6789.7万千瓦,同比2023年大幅增长,整机企业在手订单较为充足。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支持以条件适宜的村为单位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充分利用零散闲置非耕地,推动风电就地利用,安徽、甘肃、山西、云南、内蒙古、宁夏、陕西、湖北、江西等多个省(区、市)相继出台地方总体方案,广大农村地区的风能资源开发迎来新一轮机遇期。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统计,截至2022年我国行政村数量已超40万个,假设每村安装1台单机容量5MW的风机,对应远期潜在市场空间可超过2000GW。结合消纳红线放开的政策,预计国内新增风电装机有望维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3、“两海”市场持续发力,结构性增量机会不断涌现 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深入实施,深远海风电正逐步成为海上能源规模化发展的重要布局方向,在“单30”政策(离岸距离30公里以外或水深在30米以上)指引下,我国已在风速资源优越但建设难度加大的深远海域取得显著进展。近两年,海上风电项目密集启动,海风迎来招标和装机的高潮,成为风电行业长期增长点。根据CWEA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国海上新增招标容量达556.4万千瓦,占总体招标容量比重的8%。沿海11省市规划的“十四五”海风开发目标超60GW,新增装机目标超50GW。截至2023年底,“十四五”海上风电累计装机约28GW,完成度尚不及预期,要完成各省市制定的“十四五”目标,后两年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将会明显提速,有望迎来一波装机小高峰。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的《2024全球海上风电报告》,2023年全球新增海上风电装机10.8GW,比上一年增长了24%,是全球海上风电行业有史以来第二高的一年,使得全球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5.2GW。按照目前的政策势头继续下去,GWEC预计未来十年(2024-2033年)全球将新增超过410GW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到2033年底,海上风电总容量将达到486GW,其中超过三分之二的装机容量可能在预测期的后五年(2029-2033年)增加。中国已连续第六年引领全球海上风电年度发展,考虑到中国持续而强劲的增长预期,以及新兴的亚洲市场,预计2024-2033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发电量的52%将来自亚洲。 在全球海上风电增长框架下,出海也给我国风电提供了新的增量。GWEC预测,考虑到主要经济体出台的国家产业政策、蓄势待发的海上风电以及蓬勃发展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2024-2030年全球风能新增(1210GW)将上涨10%。为确保实现气候目标并实现净零排放,保证全球平均升温不超过工业化前的1.5摄氏度,风电行业的年增长率必须从2023年的117GW增长到2030年至少320GW。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欧洲风电行动计划》要求欧盟必须大幅度提高风力发电的装机容量,预计2030年累计装机量须达到600GW,欧洲海风装机有望自2025年起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将为我国零部件出海打开市场空间。 4、绿证核发及交易数量快速增长,绿色电力推广速度明显加快 2024年,随着多个顶层设计型文件陆续出台,国家明确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同时,生态环境部相继对铝冶炼、水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征求意见,对市场化绿电在碳排放核算中的计算机制进行了部分明确,初步促进了碳市场与绿电市场的衔接,使得绿电、绿证市场热度陡增,为促进绿色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上半年,绿证核发数量快速增长,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4.86亿个,同比增长13倍,其中风力发电1.97亿个;核发补贴项目绿证1.29亿个、核发无补贴项目绿证3.57亿个。自2017年实施绿证制度以来,累计核发绿证7.07亿个,其中风力发电3.15亿个。此外,全国参与绿证市场交易的买方企业和个人主体3.9万个,同比增长4倍,交易绿证1.6亿个(其中随绿电交易绿证7737万个),同比增长6倍,其中风力发电9539万个,绿证交易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企业参与绿证、绿电交易的热情高涨,购买绿证排名靠前的企业集中在电力、热力、燃气、制造业等行业,售出绿证数量排名靠前的企业主要分布在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黑龙江省、山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等省份。 (三)主要业务 公司始终秉承为人类生产更多清洁绿电的使命,提供覆盖风电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电整体解决方案,同时围绕新能源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致力于成为一家技术领先、受人尊敬、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服务企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电站的投资运营业务,同时积极培育智慧服务业务,拓展储能、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并网侧的产品和服务、新能源数字化产品、综合能源服务等多元化业务。 (四)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现有产品主要为陆上及海上风电机组、新能源电站发电、智慧服务、储能及新能源项目总承包服务(EPC),围绕新能源、智能电网及综合能源开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提供全生命周期整体解决方案。 (五)经营模式 1、风力发电机组研制、销售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是整机总装、零部件专业化协作,即公司负责风电机组整机的研发、设计及总装,配套零部件采取专业化协作的方式,由供应商按公司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公司进行质量监控。 近几年随着客户要求的提高,公司的经营模式已逐步转变为提供风电机组产品及风电技术服务、产品改造升级的“整体解决方案”,即公司从事风电场前期资源测评、风电场机组选型和经济性设计、风电机组的研制与生产以及风电场运行维护和技术改造升级等。 2、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为风电机组研制与销售业务的自然延伸,包括了前期资源开发、新能源电站建设及运营等环节。公司积极布局该项业务,自建或与他人联营投资、开发、运营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持有运营以取得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发电收入,或通过择机对外转让以取得转让收益。 3、智慧服务业务经营模式 智慧服务业务为公司长期发展的重点业务板块,业务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智能化改造、备品备件销售、智慧服务平台等。公司在风电整机置换、退役设备处置、备件物资供应、场站智慧运维、增值技术改造及综合能源技术等领域拥有专业的方案研发实力与高效的实施能力,可面向全行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智慧服务解决方案。 4、储能业务经营模式 储能作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应对极端事件、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储能业务包括提供储能电站投资、储能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运维等服务,可以从项目前期咨询、技术方案设计、项目申报、工程总包、储能系统设备供应、验收调试和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储能系统解决方案。 5、新能源EPC总承包业务经营模式 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可规范项目管理和严格管控工程质量,从而保障风电场建设投资收益。公司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电力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及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提供风电场项目整体设计、基础施工及设备吊装、集电线路施工、升压站土建与安装施工等服务。 (六)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政策持续推动行业的发展 2024年上半年,国家相继出台《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等多项政策文件,加快构建现代化能源体系,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转型,为我国如期实现“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奠定了坚实的新能源发展基础,坚定了风电行业发展信心,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公司也将牢牢把握“双碳”带来的历史机遇,积极探索培育新能源产业新业态,推动公司业务朝着更深层次、更多元化、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技术进步促进风电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风电技术的不断进步带来了机组发电效率的提高,陆上风机单机容量大型化使得机组降本效果明显,目前我国风电成本相比传统电源已具备绝对竞争优势,风电在电源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在大兆瓦风电机组场级智能控制系统、多场景高塔应用技术、定子中压双馈技术、高可靠变桨系统等技术领域实现了创新突破,更好地迎合市场需求、适应行业发展。 3、海上海外市场的快速扩展 风电全产业链的成熟和规模化应用、风机大型化的普及和技术进步,持续推动着海陆风电项目降本增效。中国风电技术水平、供应链保障能力已处于世界一流水平,在海上风电市场、国际市场均具有广阔的前景。公司坚持“两海战略”,在大兆瓦风机的技术、产能及度电成本上,已经完全具备拓宽海上和海外风电业务的实力基础。目前公司已在欧洲、中亚、东南亚、南美等区域获取订单,成为首个将中国风电技术和标准输出到海外市场的中国企业,且已启动与国外大型能源集团的合作,未来将坚持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南美、非洲等区域为主攻市场,加速全球战略布局,加大海外新业主开拓力度,提升海外订单规模,打造公司未来盈利增长点。 4、公司的行业认可度不断提升 运达股份坚持秉承诚信、创新、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不断针对市场需求提供满足客户差异化诉求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加强国际化思维、加快属地化布局步伐,深度参与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公司基于技术优势不断推出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优异产品,得到客户、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的一致好评,另外基于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公司的客户结构不断多元化,行业认可度不断提升。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行业技术领先地位 运达股份是国内最早从事风力发电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智慧能源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掌握着风电机组核心控制策略、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在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承担国家课题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是国内风电领域技术最先进的企业之一,创新了能源领域多个全球首次、全国第一,并获得多个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奖励,成为首个将中国风电技术和标准输出到海外市场的中国企业,新能源技术及产品始终引领行业发展。 (二)良好的品牌形象及口碑 运达股份的技术创新能力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基于技术优势不断推出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优异产品,确保产品服务的质量和性能,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得到客户、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的一致好评。公司坚持秉承诚信、创新、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不断针对市场需求提供满足客户差异化诉求的产品和服务,加强国际化思维、加快属地化布局步伐,深度参与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客户结构不断多元化,行业认可度不断提升。作为新能源产业链“链主”企业,运达股份与多家国内外大型电力开发企业及传统煤矿、油田、港口、航运等企业持续深度合作,在多个省、市、自治区政府展开装备产业和能源项目投资,积极助力全球客户向新能源融合升级与低碳转型。 (三)核心产品及技术优势 运达股份传承创新基因,以科技研发作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依托强大的创新和研发能力,掌握着风电机组产品的整机核心设计技术和控制源代码,在超大叶轮轻量化风电机组、电网友好主动支撑型风电机组、高塔架低风速风电机组等产品开发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立足于当前风电市场发展动向,公司针对不同细分区域市场及特定大基地项目,构建具有运达特色的产品体系,产品开发模式具有系列化、平台化优势,能迅速满足客户多元化的市场需求,产品市场覆盖率广阔。此外,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创新体系,进行全球化研发系统的布局,在技术中心的基础上设立有创新研究院、欧洲风电研究院等,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凸显,在智能风电机组总体设计、风电系统控制、风电并网、风电智能化及风电检测与试验方面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 (四)优异的解决方案服务 运达股份凭借深耕风电市场的丰富经验,洞察、前瞻行业发展趋势,掌握市场变化态势与需求,精准部署了新产品开发计划,保持了三北大基地、低风速地区、超高海拔低温区域、复杂电网环境、分散式接入等不同细分市场的产品竞争力。基于公司强大的研发能力和深厚的技术积累,技术服务团队可有效地解决业主在项目前期规划、项目执行期及风电机组出质保后可能面临的各种形式的问题,为业主提供多层次、全方位、更高效的新能源全生命周期整体解决方案,是全球可信赖的清洁能源战略合作伙伴。 (五)新能源数字化赋能 运达股份长期致力于新能源数字赋能和数字化转型技术研发,积累了丰富的智能风电机组、智慧风电场技术研发经验,公司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所、三峡能源共同出资成立电科新能科技有限公司,部署新能源智慧运营系统、新能源功率预测系统、新能源电站全场景监测系统等产品开发,可以为客户提供基于定制化新能源物联网智慧运营解决方案。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一)风力发电机组研制、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风机销售营业收入64.82亿元。公司实现对外销售容量4,049.83MW,同比上升19.25%。
在新能源开发建设方面,2024年1-6月新增控股新能源(风电/光伏)项目指标权益容量66.1万千瓦,新增控股新能源(风电/光伏)项目核准/备案权益容量达81.18万千瓦。公司稳步推进自有新能源电站项目建设进度,不断优化自有电站运营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新能源项目滚动开发的策略,推进两个风电场项目的出售。 (三)智慧能源服务及战略新兴业务 公司着力推进新能源产业新生态的建设,打造集风电场投资开发运营、整机装备制造、工程总承包、储能系统产品、综合能源服务于一体的产业生态系统。 报告期,智慧服务业、EPC业务、储能业务、并网侧的产品和服务、新能源数字化业务均实现了收入增长。储能业务也完成了项目跟投,正式开启新篇章。 (四)产品研发 针对国内陆风市场、海上市场,海外市场,围绕大型化、智能化、高端化等风电整机发展趋势,在主力平台上进行“精品机组”开发,打造高品质、高性能、低成本的风力发电机组,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2024上半年,公司共完成多款风电整机产品开发。(1)陆上产品方面,新产品功率等级覆盖6.XMW、7.XMW、8.XMW、10.XMW等主力机型。其中10MW机型是目前陆上风轮直径最大的风电机组产品,在北方大基地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成为上半年国内陆上风电市场的主力中标机型;7.XMW被评为“风电领跑者”技术创新论坛最佳陆上风电机组。(2)海上产品定位:近海海域9MW海鷂平台,深远海16MW海鹰平台,海外海上4.XMW、6.XMW为主力机型,其中9MW海上风电机组成功入选“浙江制造精品”并获得首届“领航者杯”浙江国资国企创新大赛一等奖持续推进海风系列化产品研发。 储能产品研发稳步推进,陆续推出风冷和液冷系列储能解决方案,实现储能产品在电力系统“发、输、配、用”的全场景应用。此外,海上风电“一机一储”定制化解决方案还荣获“2024应用创新组大储赛道优秀项目”。 (五)技术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技术创新,在新能源装备前沿技术研究、科研管理与奖励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 在前沿技术研究方面:开展海上漂浮式风电机组研究,突破了海上机组一体化设计、“风浪流”耦合控制、抗台风策略等关键技术,并通过全模型缩比水池测试进行了闭环验证;开展新材料应用研究,进行QT500主机架设计与性能研究,通过强度校核、疲劳性能测试、材料性能对比、断裂性能测试等手段验证新材料应用可行性;开发叶片气弹优化与增功降载优化平台,完善了叶片气弹稳定性评估方法,实现了叶片优化与载荷计算的自动化交互,显著提高了优化效率;完成风力发电机组偏航系统动力学建模与响应特性研究,形成了风力发电机组偏航系统动力学仿真分析能力,提高风力发电机组的运行可靠性;完成风电场设计评估项目管理与审核平台开发,建立了当前风资源投标销售、自建风场开发的业务中的标准化审核流程,促进了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化、便捷化。 在科研管理与奖励方面:①“基于状态评估技术的风力发电机优化设计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获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②公司成功入选工信部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③承担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研发计划项目1项,组织申报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获省科技厅立项支持。④主持编制的《风能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国家标准和《风力发电机组电刷技术规范》能源行业标准已正式发布,上半年新增主持/参与编制36项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同比增长157%。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期末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并网项目、628.65kWp分布式光伏(浙农茂阳)项目、孔家庄52MW光伏项目、王三冲24MW光伏项目电费收费权。 [注2]本期使用受限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六之说明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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