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300093):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雪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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