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导航(30062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实施结果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宁波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测导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宁波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垚达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计划自2024年5月10日起6个月内(但窗口期不增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2,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4年5月10日、2024年8月10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司于近日接到宁波垚达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垚达投资在增持计划1 实施期限内累计增持公司股票4,39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63%,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20,079,050.00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宁波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宁波垚达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0,787,524股,占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20.3284%,通过上海太禾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62,006,677股,占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11.3776%,通过宁波上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5,259,648股,占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2.800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8,053,849股,占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34.5060%。另赵延平先生之配偶杨云女士通过宁波上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108,929股,占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0.2035%。 3、赵延平先生于 2024年 1月 24日披露了增持计划,并已于 2024年 4月 29日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公告,除此之外,赵延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前 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增持计划。 4、本公告披露前 6个月内,赵延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华测导航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12,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 4、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5、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将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日起 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1、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前,宁波垚达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宁波垚达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398,500股,增持前后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787,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087%,通过上海太禾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62,006,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666%,通过宁波上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5,259,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3%,通过上海太三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宁波垚达投资0.05%出资份额,进而持有公司股份2,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8,056,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730%。另赵延平先生之配偶杨云女士通过宁波上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108,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33%,通过上海太三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宁波垚达投资0.05%出资份额,进而持有公司股份2,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1,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37%。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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