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能电力(870299):委托理财进展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2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情况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且不包含投资所获得的利息),投资额度累计计算,即指在投资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发生额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单笔购买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此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上市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上述标准。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2,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 7,900万元。合计占公司 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4.13%,达到上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三)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1、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2、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 四、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虽然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公司自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 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二) 已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交通银行认购书、银行回单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