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002671):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0:04:08 中财网
原标题:龙泉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已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3年度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审计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经双方协商,拟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依据审计工作量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之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 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年 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1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68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7145.12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3、诚信记录: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行政处罚 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行政处罚 1次,涉及人员 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涛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红刚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涛先生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次(具体见下方列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红刚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 日期处理处 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 情况
1罗炳 勤2024年 1 月 12日警示函 监管措 施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 委员会山 东监管局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 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2陈涛2024年 1 月 12日警示函 监管措 施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 委员会山 东监管局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 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3、独立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涛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红刚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期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依据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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