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30055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5)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6)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郭澳。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2人。 (7)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95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审计收费总额9,271.16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7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0次(涉及2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吴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云雷,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国祥,自1997年加入该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20多年证券服务经验,自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吴舟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云雷2024年1月被宁波证监局出具警示函,除此之外,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6万元,预计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81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6万元。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2024年8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