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部分一致行动人股份完成继承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0:10:09 中财网
原标题:大洋生物:关于部分一致行动人股份完成继承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10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一致行动人股份完成继承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舒玉玲女士、涂霞丹先生于近日继承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涂永福生前所持公司的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由陈阳贵、陈旭君、汪贤玉、涂永福、仇永生、关卫军、郝炳炎、陈荣芳、曾邵平等9人减少为陈阳贵、陈旭君、汪贤玉、仇永生、关卫军、郝炳炎、陈荣芳、曾邵平等8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从27.06%减少为24.13%。

3、本次权益变动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及管理层的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涂永福先生家属通知,涂永福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过户至其继承人舒玉玲女士(涂永福先生的配偶)和涂霞丹先生(涂永福先生的儿子)名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1、陈阳贵与汪贤玉、涂永福、仇永生、关卫军、郝炳炎等公司董事,陈阳贵与陈荣芳、陈旭君,陈阳贵与曾邵平于2019年4月27日分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主要约定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免事项以及其他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在任一方拟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议案前,或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就该事项表决前,协议各方应当内部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先行统一表决意见;如果不能形成统一意见时,按照陈阳贵的意见为最终的表决意见;一致行动的期限至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三十六个月止(即:至2023年10月25日止)。陈阳贵及其一致行动人汪贤玉、涂永福、仇永生、关卫军、郝炳炎、陈荣芳、陈旭君、曾邵平合计持有上市前股份16,097,406股,占上市前公司总股本4,500万股的35.7720%。

2、陈阳贵(以下简称“甲方”)与其一致行动人汪贤玉、涂永福、仇永生、关卫军、郝炳炎、陈荣芳、陈旭君、曾邵平(以下统称“乙方”)于 2020年 8月3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约定延长双方之间的一致行动期限,由原《一致行动协议》的三十六个月,延续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六十个月止(即:至2025年10月25日止)。在上述期间内,甲乙双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遵从原《一致行动协议》的相关约定,且“自各方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到期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期限届满止,甲乙双方作为一个整体,每十二个月内(分别为第37个月至48个月期间、第49个月至60个月期间)减持公司上市前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2%(含本数)。

同时,各方实施本协议约定的减持事项时,亦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减持规定以及公开作出的减持承诺”。

3、在原《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有效期内,上述股东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及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二、本次股份继承过户的基本情况
2023年 5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涂永福先生辞世。2024年 8月浙江省建德市公证处出具了(2024)浙建证民字第 637号《公证书》,涂永福先生生前持有公司股份 2,464,808股作为涂永福先生遗产,由其配偶舒玉玲及儿子涂霞丹分别继承 1,232,404股。现已过户至其继承人舒玉玲女士和涂霞丹先生名下,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持股情况
(一)舒玉玲、涂霞丹继承涂永福股权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本次变动前持 有股份(股)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后持 有股份(股)变动股数(股)
涂永福2,464,808无限售流通股0-2,464,808
舒玉玲0/1,232,4041,232,404
涂霞丹600,000无限售流通股1,832,4041,232,40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陈阳贵7,444,1658.867,444,1658.86
汪贤玉4,030,6004.804,030,6004.80
涂永福2,464,8082.9300.00
仇永生3,161,2003.763,161,2003.76
关卫军1,400,0001.671,400,0001.67
郝炳炎1,123,5951.341,123,5951.34
陈荣芳2,212,0002.632,212,0002.63
陈旭君662,2440.79662,2440.79
曾邵平237,7560.28237,7560.28
合计22,736,368.0027.0620,271,560.0024.13
注:本公告表格的中公司总股本均为目前注册资本8,400万股。持股比例尾数上如存在差异,均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四、继承人的承诺
一致行动人涂永福先生辞世后,涂永福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464,808股,由其配偶舒玉玲及儿子涂霞丹共同继承。鉴于两位继承人均未在公司任职,且不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决策,舒玉玲和涂霞丹分别出具了《确认函》与《承诺函》,确认:本次股票继承过户完成后,其将基于个人意愿独立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不会与实际控制人陈阳贵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同时承诺就继承部分股份自愿遵守涂永福先生生前作出的且在有效期内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尚需继续履行的股份限售有关承诺。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关系由陈阳贵、陈旭君、汪贤玉、涂永福、仇永生、关卫军、郝炳炎、陈荣芳、曾邵平 9人减少为除涂永福之外的其他 8名一致行动人,对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从 27.06%减少为 24.13%。此次变动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及管理层的稳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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