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300058):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24-042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926.5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8月 22日、2023年 9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22%。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33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4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骨干员工。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6、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8、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依据现行的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执行,各归属期内,依据相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共计 3个等级,在满足相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前提之下,以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 8月 23日至 2023年 9月 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 9月 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 9月 4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 9月 7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6、2023年 9月 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4年 8月 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本次归属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2024年 8月 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33元/股调整为4.32元/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2.0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第一个归属期 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对应归属比例为 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 144.50万股。 根据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及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 8月 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212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926.50万股。 董事潘安民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年 9月 7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4年 9月 9日至 2025年 9月 5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中有 2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2.0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第一个归属期 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对应归属比例为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本次合计作废 144.50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期:2023年 9月 7日。 (二)归属数量:3,926.50万股。 (三)归属人数:212人。 (四)授予价格:4.32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212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926.50万股。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 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 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归属条件之外,本次可归属的 21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和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年 9月 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条件已成就。公司承诺依据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公司已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对应的等待期内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进行摊销。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3,926.50万股,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当前总股本将由 2,487,538,734股增加至 2,526,803,734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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