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600117):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4-06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 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特殊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殊钢科技”)。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特殊钢科技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等由公司承继。 ?本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无需支付对价,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被合并方特殊钢科技为西宁特钢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 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特殊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特殊钢科技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办理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 吸收合并完成后,特殊钢科技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特殊钢 科技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无需支付对价,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青海西钢特殊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0MA7599J5XL 3、法定代表人:王磊英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9年04月29日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路52号 8、经营范围:钢铁类科技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 术应用服务;钢铁铁料、原燃辅材料质检技术服务;钢材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及持股比例:西宁特钢持有特殊钢科技100%股权 10、经查询,特殊钢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1、西宁特钢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特殊钢科技,西宁特钢存 续经营,特殊钢科技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吸收合并完成后,西宁特钢注册资本及股东均不发生变化, 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计入公司;被合并方全部债权及债务由西宁特钢依法继承。 3、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监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4、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根据进展情况予以确认,吸收合并基准 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西宁特钢承担和享有。 5、合并各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权属变更、税务审批、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吸收合并的全部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审批、公司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理完毕止。 五、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 率,降低运营成本。特殊钢科技为西宁特钢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 100%比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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