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601698):中国卫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4-03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中国 卫星通信大厦A座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孙京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文涛、 监事姜巍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吕静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已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 所 律师:王婷、杨茜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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