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芯片50ETF (159560): 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0:44:08 中财网

原标题:芯片50ETF : 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 12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5 6.4 报表附注 .................................................................. 16 §7 投资组合报告 ............................................................... 40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0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2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3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5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5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5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5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5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5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5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6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6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7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7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7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7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8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8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8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8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8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8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8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8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9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1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1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1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1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1 12.2 存放地点 ................................................................. 52 12.3 查阅方式 ................................................................. 5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ETF
场内简称芯片50ETF
基金主代码15956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11月9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66,416,46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3年11月20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以期获得 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投资策略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证芯片产业指数为标的指数,采用完全复制法,即以完 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 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在因特殊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法律法规限制、其它合理原 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导致无法 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 综合考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中其他成份股 或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或者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 资组合,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本 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 超过2%。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 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频率、交易成本和带来的 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3、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 的,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 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基金 投资股票期权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限制(如股票仓位、个股占 比等)、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存托凭证投资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上述股票投资策 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通过定性和定量分 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以 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5、债券投资策略 出于对流动性、跟踪误差、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考量,本基金适时 对债券进行投资。通过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 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判断未来利率变 化和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进而根据各类 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确定债券资产配置。 6、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A)相对价值分析 B)基本面研究 C)估值分析 7、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 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芯片产业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 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皞阳郭刚
 联系电话0755-823703880755-8168216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1682208 
传真0755-22381339-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9号安 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9号安 信金融大厦15层资产托管部 
邮政编码518048518038 
法定代表人李进段文务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g wfmc.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32,179,175.25
本期利润-26,742,865.5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31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6.1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0.3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1,335,965.8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88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36,776,159.4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219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7.8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11月9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2.81%1.69%2.79%1.72%0.02%-0.03%
过去三个月0.86%1.75%0.84%1.78%0.02%-0.03%
过去六个月-10.39%2.06%-10.59%2.09%0.20%-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7.81%1.87%-19.18%1.91%1.37%-0.0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23年11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报告期末距离建仓结束期未满一年。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11月9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等业务资格,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184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张晓 南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3 年 11月9日-14年经济学硕士,CFA,FRM。曾任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产品规划部高级产品设计师,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 员、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2020年2月加 入本公司,自2020年4月起担任ETF与创 新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14年证券、基金 行业从业经验。
郑天 行本基金的 基金助理2023 年 12月 26 日-10年理学硕士,CFA。曾任美国摩根斯坦利(纽 约)对冲基金投资组合分析员,美国 Aristeia基金(纽约)数据分析员,美国 城堡基金(纽约)大数据研究员。2019年 5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养老及资产配置部 研究员、ETF投资部研究员、专户投资部 投资经理,自2022年8月起担任ETF与创 新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10年证券、基金 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9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A股权益市场整体情绪分化较为明显,宽基指数涨跌幅及排序为:沪深300(0.89%)>上证指数(-0.25%)>中小100(-5.86%)>创业板指(-10.99%)>科创50(-16.42%)。市值维度,总体表现出大盘占优特征,规模指数涨跌幅及排序为:沪深 300(0.89%)>中证 500(-8.96%)>中证1000(-16.84%)。风格维度,中信风格指数涨跌幅及排序为:稳定(8.79%)>金融(2.77%)>周期(-1.21%)>消费(-13.24%)>成长(-14.76%)。行业维度,涨跌幅排前五行业为:银行(17.02%)、煤炭(11.96%)、公用事业(11.76%)、家用电器(8.48%)、石油石化(7.90%),排后五行业为:综合(-33.34%)、计算机(-24.88%)、商贸零售(-24.59%)、社会服务(-24.05%)、传媒(-21.33%)。

宏观数据层面,主要经济活动指标:6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3%,前值5.6%,经季节调整后环比增长0.42%;6月PMI49.5,5月49.5;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0%。通胀指标:6月PPI同比-0.8%,前值-1.4%;6月CPI同比0.2%,前值0.3%。货币金融指标:5月M2同比增长6.2%,前值7.0%;6月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8.1%,前值8.4%。总体来看,增长斜率保持稳定,继续保持良好的复苏态势,同时通胀仍处在低位区间运行。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4年上半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3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5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权益市场的长期趋势反映上市公司总体盈利能力的逐步提升,背后的驱动力是经济长期增长动能以及科技升级、产业升级带来的生产力提升。目前主要宽基指数估值水平处在历史低位,近期结束的三中全会给未来高质量发展定下了目标和实现途径,在经济复苏大背景下,权益市场配置价值凸显。

本基金采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组合管理,通过控制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力争基金收益和指数收益基本一致。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结合申购赎回情况、标的指数成分调整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调整投资组合,保持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如有)、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6.4.7.11,415,653.531,871,018.25
结算备付金 242,998.093,775,168.35
存出保证金 302,914.40481,002.82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35,658,031.02230,015,504.40
其中:股票投资 135,658,031.02230,015,504.4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887,396.151,922,941.6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138,506,993.19238,065,635.42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452,900.30809,514.32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7,909.45111,028.39
应付托管费 11,581.8822,205.7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1,208,442.091,016,727.12
负债合计 1,730,833.721,959,475.53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166,416,460.00257,416,460.00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29,640,300.53-21,310,300.11
净资产合计 136,776,159.47236,106,159.8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38,506,993.19238,065,635.42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 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26,081,733.27
1.利息收入 21,314.3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21,314.38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1,935,041.5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32,177,391.3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242,349.8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6.4.7.205,436,309.7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6.4.7.21395,684.16
减:二、营业总支出 661,132.25
1.管理人报酬6.4.10.2.1410,051.28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6.4.10.2.282,010.25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169,070.7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26,742,865.52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742,865.5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6,742,865.52
6.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257,416,460.00--21,310,300.11236,106,159.8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257,416,460.00--21,310,300.11236,106,159.89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号填列)-91,000,000.00--8,330,000.42-99,330,000.42
(一)、综合收益 总额---26,742,865.52-26,742,865.52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91,000,000.00-18,412,865.10-72,587,134.90
其中:1.基金申购 款203,000,000.00--38,299,163.68164,700,836.32
2.基金赎 回款-294,000,000.00-56,712,028.78-237,287,971.22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 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166,416,460.00--29,640,300.53136,776,159.4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221号文《关于准予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3年11月9日生效。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441,392,206.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25,749.71元,其中人民币24,254.00元折合基金份额24,254.00份,剩余人民币1,495.71元归入基金财产,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441,417,955.71元,折合441,416,46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每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芯片产业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计入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债权投资的,在持有期间将按票面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投资收益,扣除该部分利息后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除上述之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扣除在适用情况下预估的增值税费后的净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1)基金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3)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1)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2)增值税及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7%、3%和2%的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1,415,653.53
等于:本金1,415,012.54
加:应计利息640.99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个月(含)-3个月-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415,653.53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146,677,631.10-135,658,031.02-11,019,600.08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146,677,631.10-135,658,031.02-11,019,600.08 
注:于2024年6月30日,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包含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0.00元。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