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60356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0:59:16 中财网
原标题:普莱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柯”或“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规定,对普莱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1号)核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31,420,573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 28.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97,999,976.3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85,820,523.2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752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目前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

2024年 1-6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47,240,828.97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66,902,891.05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4、投资品种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5、投资期限
对不超过人民币 2.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自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6、投资决策及实施
根据公司《投资、担保、借贷制度》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实施效率,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拟授权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职责和具体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事前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筹划与评估风险,事中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并做好资金使用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适度的短期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授权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职责和具体实施。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