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601016):节能风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 行,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印发了《解释第17号》,对“关于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解释第17号》要求执 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 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7号》的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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