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ETF (159830):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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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2:15:5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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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
金ETF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相
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天弘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天弘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相应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调整后的费率自2024年9月2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管理费的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由0.50%年费率调低为0.25%年费率。
二、调低托管费的方案
本基金的托管费由0.10%年费率调低为0.05%年费率。
三、重要提示
1、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合同》、《天弘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和《天弘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自2024年9月2日起生效。
2、此次修订内容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程序,且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天弘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所在部分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七部
分 基金
费用与税
收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
|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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