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发展(000895):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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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选举万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万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郭丽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马相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尹效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胡小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宪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田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胡运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李向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3 选举胡育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投票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 公司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了统计,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统计的表决结果如下: 1、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万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 2,478,749,02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1,422,337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24%。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获得 2,472,219,57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34,892,88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216%。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1.03 选举郭丽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 2,482,118,68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4,791,99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406%。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1.04 选举马相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 2,482,546,59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5,219,89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189%。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选举尹效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 2,482,879,52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5,552,837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02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02 选举胡小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 2,483,565,27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6,238,58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099%。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03 选举张宪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 2,483,552,46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6,225,77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36%。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04 选举田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 2,483,561,19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6,234,50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015%。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 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1 选举胡运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获得 2,483,520,87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6,194,18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88%。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02 选举李向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获得 2,481,791,58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4,464,89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692%。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03 选举胡育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获得 2,481,787,45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4,460,76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60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4、 议案四:《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485,660,271股,反对 312,122股,弃权 72,7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8,333,5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01%,反对 312,1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07%,弃权 7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2%。 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靳明明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郭 旭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孔 鑫 2024年 8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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