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30024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2:55:21 中财网
原标题:新开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2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1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 2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 11,213,679.30元(含进项税 577,387.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3,786,320.7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年 11月 25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207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32,500.00
减:发行费用1,121.37
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378.63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29,996.29
其中: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4,096.85
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3,370.63
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10,528.8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
减: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2,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664.86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3,047.20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7,397.28万元;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599.01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996.2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64.8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5,047.2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47.20万元,大额存单金额为2,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在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与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16年 12月 23日连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行政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与管理。

2019年 11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2019年 12月 1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郑州高新 技术开发区支行263768872337活期存款30,472,045.06 
平安银行郑州高新 区支行15002019121088大额存单20,000,000.00 
合计--50,472,045.06-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本报告期超额募集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 5月 17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在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意截至前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末未到期的现金管理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产品到期赎回。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报告期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 9月 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19年 10月 24日召开的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的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新开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3,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开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募集资金总额32,500.00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99.01       
募集资金净额31,378.6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7,431.9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996.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注 1 53.6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1)半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 项目9,018.254,096.850.004,096.85100.00注 2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 项目13,360.383,370.630.003,370.63100.00注 2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0.009,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 项目14,431.9814,431.982,599.0110,528.8172.952025年 4月 30日 注 3不适用不适用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00.003,000.000.003,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8,810.6133,899.462,599.0129,996.29-----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48,810.6133,899.462,599.0129,996.2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注2:2019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的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新开普智慧 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 一代智慧校园移动互联服务平台、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的设计、研发及生产、智慧教育实训基地、 工业机器人、大数据教学实验平台、智能终端实验室等。 公司原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将传统校园一卡通应用、校园信息化系统与移动互联网进 行深度有效结合,是引领移动互联网时代校园学习及生活模式转变的重大战略举措,通过与新募 投项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其他子项目的融合,公司原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将进一步拓 宽“完美校园”的内容深度,使之成为智慧校园生态的重要载体。公司原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 目内容目前已进一步深化,并逐步往教育科技方向转变,将原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融入新 募投项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后进行整合升级,有利于公司向智慧教育领域纵向延伸,利 用资源优势快速抢占市场。 原募投项目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均为2019年11月30日,由于原募投项目已经发生变更,公司不再对原募投项目进行投入。 因此,截至报告期末,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原定投资进 度未完成,亦未达到可使用状态及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5,047.20万元。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 单 2,00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注 1: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取得募集资金总额为 32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 计 11,213,679.30元(含进项税 577,387.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3,786,320.70元。累计变 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53.64%,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55.55%。 注 3:2023年 10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 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年 4月 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文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处于安装 工程和内外装饰施工阶段。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半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 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慧教育研发产业 基地项目高校移动互联服务 平台项目、职业教 育产业基地建设项 目14,431.982,599.0110,528.8172.952025年 4月 30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高校移动互联服务 平台项目、职业教 育产业基地建设项 目3,000.000.003,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7,431.982,599.0113,528.8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19年 9月 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19年 10月 24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目前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新开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及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其中 3,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开普智 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相关文件。 公司原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将传统校园一卡通应用、校园信息化系统与移动互 联网进行深度有效结合,是引领移动互联网时代校园学习及生活模式转变的重大战略举措 通过与新募投项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其他子项目的融合,公司原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        

 台项目将进一步拓宽“完美校园”的内容深度,使之成为智慧校园生态的重要载体。公司原 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内容目前已进一步深化,并逐步往教育科技方向转变,将原职 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融入新募投项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后进行整合升级,有 利于公司向智慧教育领域纵向延伸,利用资源优势快速抢占市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