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3:05:04 中财网
原标题:新莱福: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4-045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签发的《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230,7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45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517.64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5月3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5-8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02,457.20
减:发行费用7,939.57
募集资金净额94,517.6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751.79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16,748.38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59,280.93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240.12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新莱福磁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 号开户主体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余额
1广州新莱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广州五山支行7211772029836,083.24
2广州新莱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20750492800001383.18
3广州新莱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文冲支行4406290104001770311,106.67
4广州新莱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99901144051030623.81
5广州新莱福磁材有 限公司中信银行广州花城支行8110901013201608673707.99
序 号开户主体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余额
6广州新莱福磁材有 限公司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1209213557108031,315.22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总计19,240.11   
注 1:因部分开户银行为下属二级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分行或一级支行与公司、广州新莱福磁材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注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以上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金额已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90.3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94,517.64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490.3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748.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复合功能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0,000.0030,000.004,220.946,869.5522.90%2028年10月0.000.00不适用
新型稀土永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13,000.0013,000.003,478.464,364.1733.57%2028年10月0.000.00不适用
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25,000.0025,000.000.00478.911.92%2027年10月0.000.00不适用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15,000.0015,000.00790.955,035.7533.57%2026年05月0.0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3,000.0083,000.008,490.3516,748.38----  ----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资金11,517.6411,517.640.000.000.00%--0.000.00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1,517.6411,517.640.000.00----0.000.00----
合计--94,517.6494,517.648,490.3516,748.38----0.000.00----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适用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11,517.64万元,其中11,500.00万元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其余17.64万元暂未确定其用途并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适用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296.73万元。2023年8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置换出上述款项。上述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114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8,521.05万元。其中,购买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59,280.93万元(该部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账 户中进行现金管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9,240.12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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