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创环保(300056):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中创环保: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108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红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商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大平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内容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0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1 第六节重要事项..................................................................................................................................................2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6 第十节财务报告..................................................................................................................................................37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章及公司盖印的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告文件正本及原稿。 4、其他相关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 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过滤材料行业 过滤材料是工业除尘或液体过滤设备的关键部件,直接决定过滤设备性能的发挥和过滤效果的好坏,被称为过滤设备的 “心脏”,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环保政策的日益严格以及下游应用领域的拓展,高性能过滤材料成为行业发展的 主流方向。随着《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关于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十四五”工业 绿色发展规划》《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等政策的提出,中国国内产业进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阶段,过滤行业的规 范性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紧跟国家发展步伐,积极响应国家现阶段的核心发展方针,将过滤材料业务作为战略重点。 2、有色金属材料行业 有色金属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有色金属材料行业得到了 快速发展。尤其是在新兴领域如新能源、电动汽车、智能制造等方面的应用不断增加,进一步推动了有色金属材料行业 的发展。《“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提出了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推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目标,为有色金属 行业的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发布,也明确了行业在“十四五”期间要优化 产业结构、降低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提高再生金属供应占比等目标。从行业发展趋势上看,全球环保意识的提高和可持 续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有色金属行业也在积极探索绿色生产方式。通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 废弃物回收利用等方式,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另一方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也成为了有色金属行业 发展的重要方向,通过回收利用固废中的金属资源,可以缓解资源供需矛盾,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公 司重点布局危废资源化利用,致力于循环再生有色金属,这一战略举措紧密契合了国家重点发展提倡的方向,也是推动 自身可持续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3、环境治理行业 (1)烟气治理行业。烟气治理工程行业主要包括除尘、脱硫、脱硝等细分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 各类污染物排放提出了严格限制,催生了大量的烟气治理项目需求。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煤电机 组11.8亿kW,占全国煤电总装机容量的98%,生态环境部已出台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技术 规范,火电行业烟气治理技术、装备和市场均已成熟,火电行业处于衰退期。受《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 见》的政策影响,钢铁行业的超低排放新建及改造市场已全面释放,钢铁行业、焦化行业处于成熟期。水泥、玻璃、垃 圾焚烧等行业受部分地区出台了更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低排放要求的影响。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空 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总数调整为82个,提出要以改善空气质 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突出精准、 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2)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 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21—2035年)》,明确“十四五”时期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的背景下,催 (3)危固废行业 随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危固废行业管理越来越严格。2018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出台,是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为我国固体废 物处理行业提供了政策导向和发展目标。2024年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强调 要更加重视资源的再生循环利用,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扩大国内固体废弃物的使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危固废行业在政策利好的背景下,将持续向精细化、智能化、资源化、绿色化的方向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遵循战略规划路径,坚守“内生增长与外延拓展”并举的发展策略,以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为依托,成功构建了有 色金属材料、过滤材料和环境治理(烟气治理工程、危废处置、城乡环卫一体化、污水处理)三大业务板块。 1、有色金属材料业务。公司牢牢把握行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危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及有色金属再生产业,成立 研发中心以建造技术壁垒,布局危废资源化利用,不仅加强业务的协同性,还充分挖掘危险废物中的资源,促进资源循 环利用,提升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江西耐华紧密围绕石油、石化、制药等相关产业领域,大力开展废催化剂 生产加工业务,利用自身行业优势进行含银固废采购、白银贸易及贵金属化合物销售等业务。公司致力于含贵金属危废 固废的综合回收,并延伸产业链生产部分贵金属催化剂,综合回收物料聚焦铂、钯、铑等稀有贵金属材料品种。 2、过滤材料板块技术升级。电力、垃圾焚烧、水泥、钢铁、煤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发展加大了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的难度,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高温滤料的上市公司,过滤材料作为环保产业发展的战略产品,是公司的核心产品,具有较大的竞 争优势。公司在过滤材料生产等领域有很强的积累,核心过滤材料技术在行业内有很高的口碑。目前,公司不断加快产 业升级与技术升级,努力拓展产品适用范围,或基于传统工艺开发新的技术,赋予过滤材料新的功能,以期开拓新的增 长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危固废处置业务。公司牢牢把握行业发展的历史机遇,秉承“整体规划、重点布局、创新驱动、协同发展”基本原则, 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目标,通过自建+并购等多种扩张方式,大力发展固(危)废无害化处置、危废资源综合回 收利用产业。目前,公司在建设及在运营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遍及江苏、江西等地区。 4、烟气治理工程业务。子公司厦门佰瑞福专注烟气净化系统及过滤材料等配套备件的研发、设计、制作、销售及维护, 提供脱硫、脱销、除尘系统集成及工程总包服务,打造环保综合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依托自身技术、人员、 行业资源优势,重点开发、满足大客户需求,签订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绿氢与煤化工耦合碳减排创新示范 项目配套甲醇工程气化装置粉煤分离设备(36套)采购招标”项目,合同金额约1.03亿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整体 完工进度约75%。各项目有序排产建设,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严格员工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整体运行平稳。 5、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公司环卫板块以宁夏、陕西、新疆、江苏、江西、河北等地为公司业务开拓重心。报告期内在 运营项目五个,年化服务费金额约7,000万元,并储备新疆、四川等地多个项目,已形成可持续强力发展局面。 6、污水处理板块。污水处理业务板块初步形成以治理农村污水为业务技术方向,深耕地区业务资源,打造标杆项目,为 后期水处理业务的稳定发展提供良好开端。水处理业务集中工程、技术资源优势,突破高氯酸盐废水处理工艺工程难题, 拓展湖南相关高氯酸盐废水处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布局水处理业务。 三、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主要有: 1、过滤材料产品应用范围不断扩展。公司大力提升滤料在国内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在立足五大电力企业的基础上,在钢 铁行业实现大的突破,水泥行业稳健发展。同时,借助公司在滤料领域的技术积累和优势,努力拓展滤料产品的使用范 围。 2、发力环境治理服务。公司不断提升烟气治理工程的核心竞争力,利用厦门佰瑞福在烟气治理工程方面10多年的经验 积累,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快速做大市场。大力拓展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在去年实现突破的项目基础上,跟进重点 项目。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及研发实力 公司一直重视技术和研发人力、物力及科研经费的投入,不断提升公司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创新能力,产品 技术水平保持国内先进地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印发2021年 (第28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22〕158号)文件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管理办法》,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21年(第28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的相关 税收优惠政策。另外,公司现拥有1个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 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CNAS认可检测中心,与厦门大学、福州大学、东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 究所等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交流和产学研合作关系,是福州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东华大学科研合作基 地、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厦门理工学院教学实践基地,通过产学研合作平台不断提升自我创新能力。 公司将不断拓宽自身的研究领域,推动行业技术联动发展,围绕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加大技术创新,积极为大 环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公司积极搭建技术共享平台,共享研发、设计软件及设备,集中全公司 范围内的优秀技术人才,充分发挥和融合各自领域积累的经验和技术优势,不断提升相关系统、产品及设备的质量水平, 满足公司生产工艺和客户节能增效降耗的需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专利权198项、软件著作权 8项、注册商标63项;知识产权的增加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奠定了重要的技术基础。 2、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优势 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发展奠定坚实技 术支撑,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体现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及研发优势。公司研发一方面注重优秀人才 的引进和培养,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结合,形成核心梯队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公司商学院人才培训,完 善人事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使员工与企业发展利益共享,保持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公司的核心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凝聚力,对市场现状、客户需求、核 心技术和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理解,可以准确把握公司的战略方向,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 严密的技术管理制度,与技术研发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防止核心技术外泄。 3、高准入门槛带来的先发竞争优势 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需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特许经营许可,而政府对该类特许经营权数量和相关企业的综合实力具有很 高的要求,这给潜在竞争对手进入行业设置了壁垒。公司子公司拥有相关部门发放的危废处理资质,有助于公司利用先 发优势占领资源。 4、环境治理业务综合服务优势 在新的环保形势下,综合环境治理模式大潮涌动。综合环境治理是一种业态模式,“点-线-面”的协同非常关键,把环 保服务的各个环节链接在一起,协同发展,提高效率,提升盈利能力。随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推进,公司的服务链条 和服务范围得到大幅拓展,业务已经涵盖滤料生产销售、烟气治理工程、城乡环卫一体化、危废处置、污水处理等多个 领域。服务内容不仅包括环境服务提供产品、研发、设计、集成、运行调试、后期维修保养、运营维护等,还包括持续 生产运营和行业标准起草、检测服务。同时,公司围绕客户的智能管理、信息服务、节能降耗、绿色生产需求,持续进 行技术研发,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公司综合环境服务能力的提升,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竞价能力、综合盈利能力及抗 风险能力。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于2024年03月17日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83100620240000979),以不动产(翔安区春光路1178号、1180号、1182号、1184号、1186号、1188号房产)进行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7,303.3万元,抵押担保期间为自2024年03月18日至2027年03月17日止。 (2)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于2024年03月1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83100620240000980号),以不动产(翔安区翔明路5号101、201、301、401室工业房产)进行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781.54万元,抵押担保期间为自2024年03月18日至2027年03月18日止。 (3)公司子公司苏州德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于2022年11月8日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32100620220046521),以不动产(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8号楼8层907)进行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345.39万元,抵押担保期间为自2022年11月08日至2027年11月07日止。 (4)公司子公司苏州德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于2022年11月8日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32100620220046520),以不动产(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20号楼-1)进行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184.94万元,抵押担保期间为自2022年11月08日至2027年11月07日止。 (5)公司子公司苏州德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于2023年12月6日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32100620230053984),以不动产(太仓市沙溪镇新建村苏州德桐源工业房产)进行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4,600万元,抵押担保期间为自2023年12月06日至2028年12月05日止。 (6)公司子公司江西耐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弋阳支行于2023年11月7日签署《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编号:DY23106611469),以不动产(上饶市弋阳县高新区高新大道以北、富强路以西厂房)进行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人民币1,600万元整,抵押担保期间为自2023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7日止。 (7)公司子公司新疆中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昌吉市长宁路支行于2024年1月31日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65100620240000214),以不动产(新疆中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昌吉高新区5丘22幢1号厂房)进行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100万元,抵押担保期间为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7年1月30日止。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1、佰瑞福因环保工程未达验收条件,而未能进行收入确认,形成经营亏损;2、苏州德桐源因响应国家环保政策、技改停产等原因,开工率不足,形成经营亏损。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公司快速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通过外延式发展,在业务规模、资产规模、人员数量都得到快速增长的同时,在战略投资、运营管理、财务管理、 内部控制、协同整合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及时应对市场竞争、行业发展、经营规模快速扩 张等内外环境的变化,可能会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推进或错失发展机遇,从而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完善 优化内部组织结构,不断管理完善公司制度和流程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促进企业业务板块之间的融合与协 同,使公司管理更加科学化,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2、子公司整合后运营风险 公司能否通过有效整合子公司,在既保证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的同时,又能充分发挥其竞争优势,对公司发展产生重 要影响。公司将坚持“优势互补、产业升级”的整合基本原则,通过前端开放、后台统一,“技术合作、渠道共享”的 融合策略实现对子公司业务、技术、渠道、后台管理等方面的全面整合。 3、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 公司一直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研发实力,培养了一批技术水平高和工作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并对市场中的其他竞 争对手形成技术优势壁垒。如果发生技术研发队伍整体流失或核心技术泄密现象,将可能会对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 响。为此,公司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严密的技术管理制度,与技术研发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防止 核心技术外泄。 4、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大,对公司盈利水平影响明显。为应对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动风险,公司与主要供应 商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针对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动风险,为提升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公司对原材料供应链 进行持续优化:对外,公司力图与主要原料供应商建立战略联盟合作关系,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采购机制;对内, 公司密切关注原材料市场的价格走势,科学合理安排产供销周期,提高库存周转率,降低库存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 风险。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1)宗旨和理念 公司秉承优良企业文化传统,始终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公开、透明、规范的上市公司”为目标,积极探索,不 断完善公司治理,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长期信任与共赢关系,注重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在追 求财富创造的同时,积极回馈社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2)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股东和债权人是企业财务资源的提供者,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 发展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充分尊重和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债权人,确 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有章可循。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原则和要求,规范运作,严格落实一系列制度,并继续加强内控实施工 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注重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通过公司网站、电话、邮件、互动易平台、股吧等方式,保持与股东有效的沟通渠道。公司认真接待投资者、 研究机构的来电来访,对公司业务发展方面的问询在已公开披露信息条件下认真答复,保证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都 有知情权,为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公司一贯奉行稳健的经营策略,与所有债权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合 作关系,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履行义务,降低自身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关注员工的综合能力提升和个人职业发展,根据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尽量努 力实现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公司广阔的平台上充分体现自我价值,达到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与企业发展目标的最大契合, 使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全员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 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为员工提供福利保障,缴纳五险一金。法定福利的缴纳比例 及缴纳基数均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将诚实守信作为企业发展之基,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共生共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之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条 利润补偿方式 4.1本次承担补偿义务的主体(简称“补偿义务主体”)为本协议陈荣、张炳国、廖育华。本次利润补偿的考核对象为祥盛环保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 4.2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专项核查意见出具后,如发生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而需要陈荣、张炳国、廖育华进行补偿的情形,三维丝应按照补偿约定确定陈荣、张炳国、廖育华当年应补偿的现金金额(简称“应补偿现金”),并向各补偿义务主体就其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各补偿义务主体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现金汇入三维丝指定账户。 4.3陈荣、张炳国、廖育华在相应年度应补偿现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当年应补偿现金总金额=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总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之和-已补偿现金金额 4.4陈荣、张炳国、廖育华累计应补偿现金的总数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总额;当年计算的应补偿现金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4.5各补偿义务主体按照其向三维丝转让祥盛环保51%股权的相对占比分担确定应承担的补偿义务;但陈荣应就张炳国、廖育华在本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向三维丝承担连带担保补偿责任。 第五条 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5.1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三维丝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当年度财务报告时对祥盛环保进行减值测试,在出具年度财务报告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并按规定对外披露。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期限内已补偿现金额,陈荣、张炳国、廖育华应在接到三维丝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当补偿的现金汇入三维丝指定账户。 5.2陈荣、张炳国、廖育华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陈荣、张炳国、廖育华已支付的补偿现金总额 5.3各补偿义务主体按照其向三维丝转让祥盛环保51%股权的相对占比分担确定应承担的补偿义务;但陈荣应就张炳国、廖育华在本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向三维丝承担连带担保补偿责任。 5.4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业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即陈荣、张炳国、廖育华向三维丝支付的现金补偿总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陈荣、张炳国、廖育华未能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向三维丝支付现金补偿,则陈荣、张炳国、廖育华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未付现金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三维丝支付违约金。 注21、陈荣、吴秀玲、永丰至力、坤拿商贸及上越咨询确认已知悉陈荣等三人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可能由此产生的补偿义务和违约责任。本人/本公司同意为陈荣、张炳国、廖育华的前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和违约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承诺将坤拿商贸及上越咨询所持的中创环保相关股份自愿锁定。 2、自永丰至力及吴秀玲依据《资产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约定取得坤拿商贸、上越咨询各100%股权并完成商事变更登记之日起(以下简称为“变更登记日”),陈荣、永丰至力、吴秀玲、坤拿商贸、上越咨询承诺将其合计持有的中创环保股份中的42,245,107股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所对应的因后续送转等取得的额外的股份,不含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原12位股东补偿的股份,以下简称为“限售股份”)自愿锁定,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当期承诺业绩已按约定完成或现金补偿义务已得到全面履行的前提下,限售股份可每期分别解锁1/3。 3、若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陈荣、吴秀玲,永丰至力、坤拿商贸、上越咨询同意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4、若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机构有其他限售要求的,陈荣、吴秀玲,永丰至力、坤拿商贸、上越咨询承诺严格遵守。 注3陈荣、吴秀玲、永丰至力特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补充承诺: 1、自2020年9月16日起,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2020、2021、2022三个会计年度)内及当期承诺业绩的补偿义务得到全面履行之前,永丰至力、吴秀玲不对外转让坤拿商贸及上越咨询的股权,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减持各自持有的坤拿商贸及上越咨询的股权,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互相转让各自持有的坤拿商贸及上越咨询的股权。 2、自2020年9月16日起,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2020、2021、2022三个会计年度)内及当期承诺业绩的补偿义务得到全面履行之前,陈荣不对外转让永丰至力的股权,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减持永丰至力的股权。 3、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陈荣、吴秀玲,永丰至力同意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股权及股份的锁定进行相应调整。 4、若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机构有其他限售要求的,陈荣、吴秀玲,永丰至力承诺严格遵守。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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