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300425):监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已于 2024年 8月 19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监事会会议于 2024年 8月 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8月 2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