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玉禾田(300815):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3:14:22 中财网
原标题:玉禾田: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4-067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8.8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等。

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恒光)申请总额为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将公司签署担保协议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85687756
成立日期:2008年8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5,001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大围沙河工业区F1栋301
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城乡市容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交通设施维修;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艺术品代理;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移动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32,116.3530,290.24
负债总额15,279.5614,749.53
净资产16,836.7915,540.71
项目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14,902.3038,652.77
利润总额1,269.245,543.21
净利润1,296.084,733.65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以下均简称为“主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

5、担保范围: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6、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控股子公司永恒光其他股东已出具提供反担保措施相关事宜的承诺,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0,230.11万元,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55,122.33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8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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