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30013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智控”、“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92号),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64,017,65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5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9,999,995.27元,扣除发行费用11,537,259.9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78,462,735.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2-00065号)以及《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 第 2-00066号)。 (二)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照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 584000001012010062709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 79300078801300002146),开设了 2个 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英唐极光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极光”)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 5840000010120100641972)开设了 1个 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下设理财账户;本公司子公司香港英唐极光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极光”)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NRA5840000511420100002156、账号 NRA5840000512720100000321)开设了 2个 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子公司英唐极光微技术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极光”)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 NRA5840000511420100002287、账号NRA5840000512720100000290)开设了 2个 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1)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本公司设立银行账户专户存放募集资金,2022年 8月 2日本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 8月3日本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英唐极光设立银行账户专户存放募集资金,2022年 10月 11日英唐极光、英唐智控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 9月 22日,香港极光、英唐智控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 9月 22日,日本极光、英唐智控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 9月 22日,日本极光、英唐智控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 11月 27日,香港极光、英唐智控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所有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所有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24年 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除《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披露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