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医疗(30098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红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红医疗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7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8.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4,745,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8,288,946.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6,456,353.74元。募集资金1,917,800,968.44元(含部分未划转发行费用)已于2021年4月21日到账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50Z000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5月,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合计设立五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171,053,829.94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附表《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12月21日,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额度不超过9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涉及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额度不超过3亿元,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在报告期内未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业务。 2024上半年公司未发生其他募集资金支出。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3、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红医疗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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