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医药(30133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8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半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7,54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8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2,6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9,741,650.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2,950,349.2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9月 13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CDAA30417)。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截止 2022年 9月 30日)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156,705,621.52元、已支付发行费用 20,533,905.72元(不含税)。 2022年 10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56,705,621.5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20,533,905.7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共计 177,239,527.24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累计 265,109.64元,累计取得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5,216,692.66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累计 1,903.00元,累计缴纳印花税(资金账簿)110,765.28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75,715,552.76元,其中:直接投资募集资金项目 19,009,931.24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156,705,621.5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利息合计 169,176,340.63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尚未使用的资金及利息合计 7,071,701.53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利息 162,104,639.10元。 (三)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27,595,139.57元。 2、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289,319.12元,累计取得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6,801,617.38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2,142.00元。 3、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6,605,070.81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156,705,621.5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利息合计 143,190,096.26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尚未使用的资金及利息合计 35,929,038.75 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利息107,261,057.5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 9月,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无。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 月 3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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