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688621):核心技术人员调整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明娟女士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参与公司核心研发工作,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王明娟女士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王明娟女士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 王明娟女士岗位调整后,其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王明娟女士的岗位调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岗位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明娟女士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参与公司核心研发工作,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王明娟女士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明娟女士在原岗位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王明娟女士,女,1976年 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1年 8月至 2003年 7月,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抗生素室实习研究员;2003年 8月至 2008年 11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抗生素室助理研究员;2008年 12月至 2012年 12月任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抗生素室副研究员;2013年 1月至 2015年 11月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成药室副研究员;2015年 12月至 2019年 2月,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成药室研究员;2019年 2月至今,任阳光诺和分析技术总监、首席技术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明娟女士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二)专利情况 王明娟女士原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技术研发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其岗位调整不会对原有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 王明娟女士在公司原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使用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纠纷的情形,其岗位调整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和技术创新产生不利影响。 (三)履行保密义务情况 根据公司与王明娟女士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王明娟女士对其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王明娟女士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岗位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并逐步建立了与行业特征及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具备良好的人才梯队基础,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截至 2024年半年度,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1,163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为 84.43%。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正常进行,王明娟女士的岗位调整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王明娟女士岗位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由 8人变为7人,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明娟女士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现有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同时,公司已形成一套包括专利、商标及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研发团队总体相对稳定。王明娟女士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王明娟女士的岗位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 2、王明娟女士已签署相关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相关协议,王明娟女士岗位调整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王明娟女士岗位调整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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