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68862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利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以及公司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及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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