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电气(300035):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7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489.8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8元,共计募集资金53,288.3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2.1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486.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1.4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354.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43030003号)。 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110.2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20元,共计募集资金220,6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0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18,19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保荐费、承销费增值税进项税额136.19万元已由本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以自有资金补足)。另减除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8.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8,141.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原名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科星城)、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科星城)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洲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为保荐机构,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国信证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2021年10月14日至19日,公司及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湖南中科星城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洲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珍珠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满足公司业务增长与业务战略布局所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设备等投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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