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301236):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3,529,41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7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30,023,546.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2,317,872.7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2年 3月 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0626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有 1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 30%的情况说明 2022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7日发布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023年 10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6日发布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及北京总部大楼数字化改造项不直接生产与销售产品,因而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的间接经济效益将从公司未来经营中体现。 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及解决方案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数字运营业务平台升级项目、集团人才供给和内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及 iPSA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不直接生产与销售产品,因而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的间接经济效益将从公司未来研发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中体现。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从而产生间接效益。 3、募投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2年 4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7日发布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北京总部大楼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2023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将“北京总部大楼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软通旭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日发布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 8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364号)。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年 8月 25日发布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34,231.79万元,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额350,000.00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 84,231.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2022年度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万元、用于建设北京总部大楼数字化改造项目 3,760.00万元;2023年度用于建设 iPSA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 7,560.00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为 47,911.79万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补充流动资金 经 2022年 4月 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2年 5月 23日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8%。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 4月 26日发布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建设北京总部大楼数字化改造项目 2022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 3,760.00万元超募资金建设北京总部大楼数字化改造项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7日发布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3、建设 iPSA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 2023年 2月 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 iPSA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 7,560.00万元超募资金建设 iPSA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16日发布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 iPSA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2,334,669,125.61元,其中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89,668,736.72元,现金管理余额为 1,945,000,388.89元。 2022年 4月 7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2023年 3月 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 3月 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了购买保本理财协议的相关文件,购买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1,945,000,388.89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 2022年 8月 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2年 9月 13日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交付中心新建和扩建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募集资金457,624,600元用于深圳交付中心(新建)项目的建设。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年 8月 25日发布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经 2024年 4月 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4年 5月 17日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及解决方案项目和数字运营业务平台升级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募集资金 54,790,000元用于软通天璇 MaaS大模型服务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发布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的子项目深圳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广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和东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变更为深圳交付中心(新建)项目,主要为公司提供业务所需的空间场所,不直接生产与销售产品,因而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软通天璇 MaaS大模型服务平台升级项目不直接生产与销售产品,因而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的间接经济效益将从公司未来研发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中体现。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页无正文,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盖章页)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9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在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中,东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武汉交付中心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5年 6月 30日,深圳交付 中心(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5年 8月 31日,其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4年 12月 31日。 [注 3]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分项加数直接相加之和略有差异系因尾数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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