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30079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4:24:57 中财网

原标题:佳禾智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佳禾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炎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志鹏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审阅历次会议通知、会议议案、 会议决议等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审阅历次会议通知、会议议案、 会议决议等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审阅历次会议通知、会议议案、 会议决议等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24年1-6月,公司业绩同 比下滑:营业收入 112,659.41万元,较上年同 期下降0.67%;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60.10万元,较上年同期 下降56.19%。针对公司业绩下滑情况,保 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务发 展,提示管理层关注业绩下 滑的原因,并督促上市公司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 束措施不适用    
6.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短线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套申 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全套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的承诺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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