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柯利达(603828):柯利达2024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柯利达 编号:2024-050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19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5年 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7.2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272.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7,327.1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年 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 350ZA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9,415.22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2,753.2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 680.5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981.39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487.78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188.84万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2,302.01万元,手续费支出 3.07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2024年半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43.6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余额为 16,239.58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2.20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2.30万元,手续费支出 0.10万元)。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0年 12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8,379,62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3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899.998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33.809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0,266.18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12月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 361Z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0,392.08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0,392.08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25.89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21.90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104.18万元,手续费支出 0.19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从 2015年 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从 2020年 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会同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西昌唐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成。 三、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33,577.5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0,392.0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等披露内容,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则公司将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本公司在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2015年 4月 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0.5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350ZA0131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总计 680.54万元已于 2015年全部置换完毕。 该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23年 3月 1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36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 3月 1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881.39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投资理财产品。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 3月 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 4月 1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止,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16,239.58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监管机构的警示函,指出公司募投项目“建筑幕墙投资项目”、目延期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内部信息传递流程,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其他违规情形。 六、 其他事项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 4月 18日,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建筑幕墙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 18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 2019年 9月 23日,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由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子公司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蠡塘路 20号的厂区内变更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以东、泗荡泾路以南)。 除上述此变更外,原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二)变更持续督导机构事项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19年 12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 2019年 12月 23日召开的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和《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协议》。因此,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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