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盛硅业(603260):合盛硅业关于2024年度第二季度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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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4:37:3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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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合盛硅业: 合盛硅业关于2024年度第二季度担保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 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4-063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第二季度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是上市公司关联人: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 11.40亿元人民币;
? 担保余额: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203.88亿元,(含本次担保,外币担保额度按 2024年 6月 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美元汇率 7.1进行估算,下同)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62.91%;本次被担保单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 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其资信状况均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7.90亿元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
股比例 | 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 | 本次新
增担保
(万
元) | 本次新
增担保
占上市
公司最
近一期
净资产
比例 | 剩余可
用担保
额度
(万
元) | 是
否
关
联
担
保 | 是否
有反
担保 | 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 | | | | | |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 | | | | | | 合盛硅
业股份
有限公
司 | 合盛电业(鄯
善)有限公司 | 100% | 54.97
% | 35,000 | 1.06% | 1,689,4
00 | 否 | 否 | | | 100% | | | | | | | | | | | 20,000 | 0.61% | | | | | | | | | | | 否 | 否 | | 新疆东部合盛硅
业有限公司 | 100% | 57.69
% | 10,000 | 0.30% | | | | | | | | | | | 否 | 否 | | | | | 20,000 | 0.61% | | | | | | | | | | | 否 | 否 | | | | | 10,000 | 0.30% | | | | | | | | | | | 否 | 否 | | 新疆西部合盛硅
业有限公司 | 100% | 59.02
% | 9,000 | 0.27% | | | | | | | | | | | 否 | 否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 | | | | | | 合盛硅
业股份
有限公
司 | 新疆合盛硅业新
材料有限公司 | 100% | 86.44
% | 10,000 | 0.30% | 1,412,0
00 | 否 | 否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柯克亚路以西(合盛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计量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 12 31
年 月 日(经审计) | 2024 6 30
年月 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3,210,144,398.05 | 4,906,514,961.94 | 负债总额(元) | 1,316,438,421.64 | 2,697,235,203.41 | 净资产(元) | 1,893,705,976.41 | 2,209,279,758.53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2,343,412,414.59 | 1,051,222,182.65 | 营业利润(元) | 1,010,141,206.03 | 385,086,549.08 | 净利润(元) | 841,034,505.57 | 315,573,782.12 |
2、被担保人:新疆东部 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柯克亚路以西(合盛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秦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常用 有色金属冶炼;建筑用石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皮革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67.5亿元人民币
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20,819,092,869.25 | 21,812,348,876.43 | 负债总额(元) | 11,819,110,062.50 | 12,584,403,298.56 | 净资产(元) | 8,999,982,806.75 | 9,227,945,577.87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11,201,083,933.93 | 6,084,747,670.02 | 营业利润(元) | 369,594,307.85 | 221,013,699.34 | 净利润(元) | 362,978,050.70 | 227,962,771.12 |
3、被担保人:新疆 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柯克亚路以西(合盛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代田
经营范围:金属硅的销售及金属硅粉的生产与销售;生产、销售有机硅、有机硅中间体及有机硅下游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有机硅、有机硅中间体及有机硅下游产品的出口;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8.1亿元人民币
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9,178,334,585.79 | 9,535,717,904.06 | 负债总额(元) | 7,936,000,611.80 | 8,242,782,491.67 | 净资产(元) | 1,242,333,973.99 | 1,292,935,412.39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5,235,769,628.63 | 2,844,825,043.80 | 营业利润(元) | -446,013,996.08 | 28,171,514.42 | 净利润(元) | -427,194,459.32 | 29,446,809.46 |
4、被担保人:新疆西部 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纬一路11-3号1103室
法定代表人:朱志强
经营范围:有机硅、工业硅及有机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石墨电极及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石英石加工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密封胶生产与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册资本:9亿元人民币
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8,111,221,259.72 | 7,554,902,249.59 | 负债总额(元) | 4,952,233,287.95 | 4,458,809,028.91 | 净资产(元) | 3,158,987,971.77 | 3,096,093,220.68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2,919,643,466.44 | 1,357,780,871.02 | 营业利润(元) | -201,966,510.27 | -22,005,611.42 | 净利润(元) | -209,771,464.71 | -62,894,751.09 |
四、协议主要内容
序
号 | 被担保
人 | 贷款银行 | 担保额度
(万元) | 期限 | 担保方
式 | 担保范围 | 合同编
号 | 1 | 合盛
电业
(鄯
善)
有限
公司 | 芯鑫融资租
赁有限责任
公司 | 35,000 | 主合同项
下债务人
履行债务
的期限依
据主合同
之约定确
定。 | 连带责
任保证 | (1)全部租金(租赁本金、租赁利息、租
前息等)、服务费、违约金、租赁物留购
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
及其他应付款;(2)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
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
保物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为实现财产保
全而支付的担保费、鉴定费、翻译费、差
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
费、送达费、公告费、手续费等);(3)
因主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确认为无效、被撤
销、被解除的,主合同债务人应返还财
产、支付资金占用费及赔偿损失而形成的
债务;(4)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
双倍利息;(5)主合同债务人应当向债权
人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 SINOIC
L2024D
08Y023-
G-01 | 2 | 合盛
电业
(鄯
善)
有限
公司 | 芯鑫融资租
赁有限责任
公司 | 20,000 | 主合同项
下债务人
履行债务
的期限依
据主合同
之约定确
定。 | 连带责
任保证 | (1)全部租金(租赁本金、租赁利息、租
前息等)、服务费、违约金、租赁物留购
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
及其他应付款;(2)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
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
保物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为实现财产保
全而支付的担保费、鉴定费、翻译费、差
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
费、送达费、公告费、手续费等);(3)
因主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确认为无效、被撤
销、被解除的,主合同债务人应返还财
产、支付资金占用费及赔偿损失而形成的
债务;(4)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
双倍利息;(5)主合同债务人应当向债权
人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 SINOIC
L2024D
08Y024-
G-01 |
自本担保
书生效之
日起至
《授信协
议》项下
每笔贷款
或其他融
资或贵行
受让的应
新疆
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
收账款债
东部
招商银行股 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 2024年
权的到期
合盛 份有限公司 连带责 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 信保字3 10,000 日或每笔
0411
乌鲁木齐分 任保证 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 第
硅业
垫款的垫
行 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 号
有限
款日另加
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公司
三年。任
一项具体
授信展
期,则保
证期间延
续至展期
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
年止。
4 | 新疆
东部
合盛
硅业
有限
公司 |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乌鲁木
齐分行 | 20,000 | 每一笔具
体授信业
务的保证
期问单独
计算,为
自具体授
信业务合
同或协议
约定的受
信人履行
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
起三年。 | 连带责
任保证 |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
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
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
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
“被担保债务”)。 | WL长江
路支行
ZH2408 | 5 | 新疆
东部
合盛
硅业
有限
公司 | 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分
行 | 10,000 | 从本合同
生效日起
至主合同
项下具体
授信(为
免疑义,
具体授信
的种类包
括贷款及/
或主合同
项下的任
何其他的
银行授信
品种,以
下同)项
下的债务
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
后三年。 | 连带责
任保证 | 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
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 平银
(乌)
额保字
A202404
28 001
第
号 |
主债务履 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 新石农
新疆
新疆石河子
行期限届 连带责 利和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 合行借
6 农村合作银 9,000
西部
满之日起 任保证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息)支行 保字
行
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 )第54
硅业
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 号
有限
应付合理费用)。
公司
7 | 新疆
合盛
硅业
新材
料有
限公
司 |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
齐分行 | 10,000 | 主合同项
下债权人
对债务人
所提供的
每笔融资
分别计
算,就每
笔融资而
言,保证
期间为该
笔融资项
下债务履
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
三年。 | 连带责
任保证 | 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
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
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
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
用等。 | 兴银新
最高保
字(分
营)第
2024042
30068号 |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以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融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新疆 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资信状况均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宜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 203.88亿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62.91%。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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