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丽尚国潮(600738):丽尚国潮202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4:46:37 中财网

原标题:丽尚国潮:丽尚国潮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38 公司简称:丽尚国潮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洪一丹工作原因郭德明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吴小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小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裕昱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不适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 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丽尚国潮、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兰州民百、公司、本公司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元明控股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丽水生态产 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丽水集团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丽水南投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红楼集团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亚欧商厦兰州亚欧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亚欧商管兰州丽尚亚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兰州民百亚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民百置业兰州民百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环北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
南京环北南京环北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丽水天机丽水天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丽尚控股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
丽尚美链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丽水国潮丽水国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丽尚优选浙江丽尚优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亚欧酒店丽尚亚欧(甘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EAUTHOLDINGHK BEAUT HOLDING GROUP TRADING LIMITED
丽尚精选丽水丽尚精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丽尚美链传媒浙江丽尚美链传媒有限公司
LISHANGNETWORKHK LISHANG NETWORK TECHNOLOGY LIMITED
HAPPYONEINTERNATIONALHAPPY ONE INTERNATIONAL IMPORT EXPORT
丽尚美链品牌浙江丽尚美链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丽尚美链供应链浙江丽尚美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声量(衢州)声量(衢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旅投黑虎海南旅投黑虎科技有限公司
民佛集团兰州民百佛慈集团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丽尚国潮
公司的外文名称LANZHOU LISHANG GUOCHAO INDUSTRIAL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LSG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小波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磊朱丹莎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 loft49创意产业园区2幢1单元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 loft49创意产业园区2幢1单元
电话0571-882309300571-88230930
传真0571-882309300571-8823093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loft49创意产业园区2 幢1单元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10015
公司网址www.lsguochao.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管理中心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丽尚国潮600738兰州民百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55,660,067.87471,973,930.06-24.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39,085.4245,021,755.896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73,236,741.3491,043,729.31-19.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97,410.9320,974,622.24-141.4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29,058,648.601,941,311,110.00-0.63
总资产3,452,323,820.753,578,013,732.82-3.51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06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0.066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100.12-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52.32增加1.4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3.774.70减少0.93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持有兰州银行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大,导致上年同期净利润减少了4,786.95万元,本期该影响已经消除;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导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285,330.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2,799.1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1,365,472.2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 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 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 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 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8,392.5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257,078.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41,910.38 
合计-397,655.92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于“批发和零售业”之“零售业(F12)”。

(二)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专业市场管理、商贸百货零售和新消费新零售业务。

1、专业市场管理
①专业市场管理业务
杭州环北位于杭州凤起路黄金商圈核心区,毗邻繁华的延安路和武林路服装产业聚集带,交通便利,人流集中,商业氛围浓郁,具备天然的“人+货+场”优势。市场主要经营时尚女装、品牌男装及丝绸产品等,是杭州地区大型的服装专业批发市场,客户主要分布在浙江、河南、安徽、江苏、山东、河北、湖南等省,在行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及美誉度。市场与全国几十家市场、商超、连锁、线上平台等保持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已成为立足杭城、面向华东、辐射全国的专业服装采批市场。

南京环北坐落于南京市商业繁华地段夫子庙商圈,是集服装百货批发零售为一体的服装批发市场,拥有众多的省级代理服装品牌,服装批发为主零售为辅,配套便捷物流服务,累积优质客户资源。南京环北具备独特区位优势,辐射至周边 3 小时经济圈,结合线上线下营销活动,为入驻商户引流。专业市场业务采用商铺租赁的经营管理模式,与从事经营的商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租赁期限、租金和经营用途等。公司提供场地及物业运营管理、水电、市场环境管理等服务,并按合同约定收取物业费、广告费、管理费等。
②行业情况说明
专业市场的商品具有专门性,汇集制造商、销售商和采购商,以产业集群为依托,主要包括商品交易、物流集散、信息集散和综合服务等功能。

2024年,政府以“消费促进年”为主线,激发消费潜能,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推进服务消费品质升级。国民经济总体回升向好,聚集性消费持续复苏,专业市场焕发新活力。新生代消费群体对服装个性化和民族国货品牌的需求增强,消费路径向线上平台倾斜,亟待传统专业市场积极转型。专业市场积极拥抱变革,在市场品牌定位、线上线下融合、私域流量沉淀、跨境贸易等方面锐意创新,注重差异化定位,着力打造“时尚+”原创国货服装品牌综合体;建立线上展示平台、直播电商和智能仓储物流配套,为商户开展多渠道销售和“一站式”服务;布局跨境贸易,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拓展海外市场。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4年上半年限额以上单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达到7,0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专业市场作为商流、物流、资金流的重要载体整体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租金和配套服务收入也将稳步增长,在智能化、多元化、品牌化转型中龙头专业市场将树立较高竞争壁垒,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2、商贸百货零售业务
①百货零售及经营模式
公司商贸百货零售业务经营主体是兰州亚欧商厦。亚欧商厦地处兰州中山桥核心商圈,是集百货零售、餐饮娱乐、酒店休闲于一体的中高端综合性商场,经营精品超市、中高端名品百货、时尚特色的轻餐饮和商务酒店。商贸百货零售业务经营模式以联营为主,自营和租赁为辅的方式经营管理。亚欧商厦经营国际国内高端美妆、服饰、珠宝等品类,例如美妆品牌兰蔻、雅诗兰黛、SKII 等国际知名品牌均已入驻多年。

②行业情况说明
2024年上半年,居民消费信心持续恢复,消费者更加注重身心健康,理性消费渐成共识,悦己消费引领潮流,新的消费理念正在形成。尽管消费市场总体保持增长态势,但消费市场恢复基础仍需巩固,居民消费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4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5,969亿元,同比增长3.7%。2024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601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7%。按消费类型分,上半年,商品零售额209,726亿元,同比增长3.2%;餐饮收入26,243亿元,增长7.9%。按零售业态分,上半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便利店、专业店、超市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5.8%、4.5%、2.2%;百货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分别下降3.0%、1.8%。商贸百货零售对于聚集性体验消费需求、推动线下消费产业等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司零售百货主营地区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81.6亿元,增长3.8%。其中,商品零售2,011.1亿元,增长3.1%。

3、新消费新零售业务
①新消费新零售业务模式
公司秉着“引领时尚消费、打造美丽生态”的理念,布局新消费新零售领域,借助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进一步深耕零售业务,实现新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新零售业务主要分为运营业务及服务业务。运营业务包括电商、物流和仓储等,依托自身在采购渠道管理、运营管理以及数字化应用等方面的优势,建立全渠道供应链体系,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服务业务主要为广告传媒业务。

②行业情况说明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4年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推动消费持续扩大。商务部确定2024年为“消费促进年”,将抓好各项政策落地开花,激发有潜能的消费。重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打造数实融合消费新场景,激发数字消费活力。扩大绿色消费,促进健康消费,推动国货“潮品”消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深耕专业市场管理、商贸百货零售,积极探索新零售业务,持续挖掘、提升核心竞争力。截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场所均为自有物业,地理位置优越,均位于省会城市核心商圈,资产质地良好,抗风险能力强,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一)先发优势
公司深耕专业市场管理、商贸百货零售,多年来,专业市场历经升级改造,成交额稳居全国同类市场前列,先发优势显著,借助巨大的商流、物流、信息流等资源优势,储备充足优质客户资源,形成产业聚集效应。

(二)区位优势
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分布于长三角的杭州、南京地区及甘肃兰州地区。经营场所均位于核心商圈,人流集中,商业氛围浓郁,有利于公司获取更多优质资源,也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全球贸易电商化已大势所趋,杭州城市定位为长三角经济中心城市,依托产业、交通、物流、科技等优势,抢抓数字经济战略机遇,优化新电商发展环境。公司将发展重心转向杭州,将更便于利用区位优势融合线上线下业务,拓展新零售产业链。

(三)管理优势
公司深耕百货零售行业多年,具有较强的运营能力,在供应链管理、成本控制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并持续提升及优化,在区域市场上的竞争力也持续提升。同时,公司积极拓展与深化和各大品牌的合作,持续强化招商能力,与供应商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配套服务优势
杭州环北内设有省际物流专线44条,省内物流专线18条,物流业务覆盖全国28个省区及直辖市,空运可以发往全国各地,场内多家快递公司驻点,此外还有城市快运承接往返杭州其他服装市场及周边服装加工基地的短途运输业务,形成了一套立体化、多渠道、高时效的物流配套服务体系。南京环北积极引进周边3小时经济圈内集中性零售市场的采购拿货班车停靠至市场,拓展经济圈内集中性市场客源,了解市场需求,帮助商户建立下游销售渠道,发展新采购商,稳固老采购商。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同比增长5.0%,在居民收入增长叠加扩内需、促消费等政策的驱动下,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持续提升,消费热点亮点明显增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7%,消费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最主要推动力。零售批发行业创新频现,会员店、折扣连锁兴起,社交电商等在年轻消费者群体中备受欢迎,增长迅速,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也得到加速应用,从前台精准营销和个性化推荐到优化库存管理和物流配送,全面促进“精 细化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66.01万元,同比减少24.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7,283.91万元,同比上升61.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7,323.67万元,同比减少19.56%;基本每股收益0.10元,同比上升66.67%。 2024年上半年,公司紧抓经济复苏的机遇,强物业、引客流、拓平台,多举措提高专业市场 租金收入;深度精细化运营商场,改造升级商场业态优化品类,商贸零售持续恢复;进一步数智 化转型,升级业务运营、采批系统等,实现公司管理升级和高效决策,全力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持 续稳健发展。 (一)加强线上线下引流,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 杭州环专业市场位于杭州凤起路黄金商圈核心区,报告期内出租率约为93%;南京环北专业 市场坐落于南京市商业繁华地段夫子庙商圈,报告期内出租率约为96%。两大专业市场明确业态 定位、招商定位,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持续推进招商工作,报告期内,开展“杭 州环北-郑州锦荣对接交流会”、春(秋季)装采批节、“61狂欢购”、“童趣夏日”等招商宣 传活动;实施精细化运营管理,改造升级市场硬件优化配套服务,提升服务能力贴近商户需求; 完善智慧园区平台建设,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专业市场在积极推行数字化管理的基础上,利用数 字化场景应用提升市场运营能力,积极推进采批平台、物流平台开发,增强商户粘性,促进产业 链的协同,提升市场品牌影响力;同时利用公众号、抖音、小红书、视频号扩大自媒体及社会媒 体宣传,借助线上社交平台造势宣传,通过社交平台互助引流,形成新的获客渠道,助推商户实 现业绩稳定增长;多举措提升市场获利能力和资产效率,完成上半年下达的指标。本期专业市场 管理营业收入22,057.63万元,同比增长2.31%,毛利率为78.55%,同比增加0.78个百分点。 杭州环北 南京环北

(二)加强深度精细化运营,持续提升运营服务能力
亚欧商厦位于地处兰州中山桥核心商圈,在商业市场“内卷”环境下,为探索差异化的创新发展路径,深挖甘肃本地文化,通过数字化手段连接、触达商圈消费者,坚持围绕以经营流量提升商业价值为核心,积极盘活商铺资源,优化购物动线、丰富业态品类、增加柜位坪效,以招商调改为抓手,持续推进商场改造,推进品牌招商升级;报告期内亚欧商厦新引进小米之家、三星手机等新兴时尚品牌,满足年轻化客群和旅游群体的消费体验;做深做细会员平台,提升会员含金量与活跃度,打造核心品类树立标杆品牌效应。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定向导流、精准营销,提升顾客转化率和复购率。本期商贸百货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441.82万元,同比下降14.46%,毛利率为44.10%,同比下降0.48%。

亚欧商管充分发挥亚欧国际优质的物业条件与区位优势,盘活存量资产,持续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政务大厅顺利启用、轻奢酒店项目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招商工作,基本完成亚欧商管空置去化指标。报告期成功引入知名商业银行,自持物业全年实现75%的出租率,全年度商户运营良好,品牌运营管理呈良性发展。本期商业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75.46万元,同比下降1.34%,毛利率为3.61%,同比下降10.94%。
亚欧商厦 亚欧商管

(三)布局零售新渠道,拓展营销新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新零售业务主要分为运营业务及服务业务。运营业务包括电商、物流和仓储等,依托自身在采购渠道管理、运营管理以及数字化应用等方面的优势,建立全渠道供应链体系,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服务业务主要为广告传媒业务,通过视频制作、广告代理等方式,描绘客户产品的消费人群画像,为客户精准输出内容营销,实现品效合一及营销模式升级。本期新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63.53万元,同比下降86.54%,毛利率为32.48%,同比增加15.79%。

(四)施行“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维护公司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披露了《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并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丽尚国潮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278,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已支付金额为3,107.3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55,660,067.87471,973,930.06-24.64
营业成本116,186,489.22216,969,431.82-46.45
销售费用24,582,652.7836,375,496.64-32.42
管理费用38,512,909.5449,966,902.96-22.92
财务费用10,107,181.3822,573,370.39-55.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97,410.9320,974,622.24-141.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428,047.77-11,167,879.19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012,883.2436,949,726.96-243.47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零售业务收入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零售业务收入下降、结转成本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新零售业务减少,平台服务费用等支出下降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借款总额及借款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大额存单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及回购公司股份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年期 末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225,307,548.286.53491,271,362.8013.73-54.14主要系购买大 额存单所致
应收账款143,022,735.284.1495,981,850.822.6849.01主要系本期新 零售业务应收 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21,062,799.150.6113,663,840.590.3854.15主要系本期押 金保证金增加 所致
存货50,114,514.981.4563,925,812.551.79-21.61主要系存货销 售所致
其他债权投资191,365,472.205.54--不适用主要系购买大 额存单所致
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2,916,461.440.08-100.00主要系出售持 有的金融资产 所致
在建工程7,946,086.750.232,012,490.380.06294.84主要系数字化 转型项目投入 所致
使用权资产11,998,054.410.3516,331,534.900.46-26.53主要系使用权 资产累计折旧 变动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 产7,202,915.330.2110,839,927.270.30-33.55主要系股份支 付计税差异减 少所致
短期借款74,264,636.222.1547,645,209.691.3355.87主要系银行流 动贷款增加所 致
应付账款56,688,876.201.6480,889,872.962.26-29.92主要系本期应 付供应商货款 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325,582,240.139.42260,340,579.787.2825.06主要系本期预 收租金增加所 致
应付职工薪酬8,970,614.320.2616,336,939.960.46-45.09主要系本期支 付上年度奖金 所致
应交税费25,057,580.640.7336,633,479.241.02-31.60主要系本期缴 纳税费所致
其他应付款285,829,776.228.28443,159,907.9412.39-35.50主要系本期押 金保证金减少 所致
租赁负债4,866,624.740.148,630,327.410.24-43.61主要系本期支 付租金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62,757,791.09(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8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6,710,494.75按揭保证金及预付卡托管户资金
投资性房地产1,188,230,759.27作为银行借款的抵押物
合计1,214,941,254.02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7,715.82万元,其中对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0.00万元,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7,715.82万元;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0.00万元,系对其他权益工具的投资。对外投资账面价值明细具体投资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七、17;附注七、19”之说明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 别期初数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损益计入权 益的累 计公允 价值变 动本期 计提 的减 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赎 回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股票0.00      0.00
其他债 权投资    190,000,000.00 1,365,472.20191,365,472.20
其他2,916,461.44    2,916,461.44 0.00
合计2,916,461.44   190,000,000.002,916,461.441,365,472.20191,365,472.20
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可转让大额存单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可转让大额存单为目标,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提利息收入。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主要经 营地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杭州环北杭州专业市场管理40,000178,522.1272,056.488,662.69
南京环北南京专业市场管理5,01064,081.2952,140.982,187.01
亚欧商厦兰州商贸百货零售32,00055,693.8034,949.971,068.65
亚欧商管兰州商业管理95,000131,830.7072,120.42-600.35
丽尚控股杭州商业5,00046,259.96-3,742.10-4,404.26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4-4-8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24-4-9详见《丽尚国潮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2024-5-17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24-5-18详见《丽尚国潮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1)
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4-6-17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24-6-18详见《丽尚国潮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王磊董事会秘书聘任
李君彪董事选举
黄玉婷董事离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黄玉婷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股东中城骥瑜(浙江)实业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李君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 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丽尚国潮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及业绩考核达成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3年9月30日届满,且额外锁定期已于2024年3月31日届满;同时,根据公司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已经达成。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业务范围为专业市场管理、商贸百货零售、新消费新零售等,公司及分、子公司均不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对环境污染有较大影响的行业,不涉及应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披露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企业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同行业环保参数比较等环境信息而未披露的情形。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切实履行环境责任,响应国家节能降耗减少碳排放的号召,认真执行公司开源节流的要求,有效实现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加强节能管理,逐步淘汰高耗能设备,增强员工节能意识,减少能耗浪费;以建设绿色商场为载体,摆放温馨提示引导消费者少用塑料袋,倡导绿色环保。公司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及作业规范,规范公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促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管理。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 时间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承诺期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股改相关 的承诺股份限售红楼集团有 限公司和兰 州民百佛慈 集团有限公 司鉴于存在公司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情形,为了使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红楼集团和民佛集团同 意对该等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3,674,343股股 份先行代为垫付。其中,红楼集团代为垫付 3,130,037股,民佛集团代为垫付544,306股。 红楼集团和民佛集团代为垫付后,被代为垫付对 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需上市流通或 转让,应当向红楼集团和民佛集团偿还代为垫付 的对价安排款项及利息,或取得红楼集团和民佛 集团的同意。2006 年自股改实 施之日起 至非流通 股股东执 行完股改 对价安排 之日止。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解决关联交 易浙江元明控股 有限公司、丽 水南城新区投 资发展有限公 司、丽水经济 技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元明控股将尽可能减少元明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兰州民百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 交易,浙江元明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 组织将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浙江元 明将确保相关关联交易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交易双方公司章程、各项制度的要求履行合法审批程序 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违2020 年7 月1 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兰州民百造成损失的,浙江元明将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决同业 竞争浙江元明控 股份有限公 司、丽水南 城新区投资 发展有限公 司、丽水经 济技术开发 区管理委员 会1、浙江元明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 经济组织不利用自身的大股东地位从事损害兰州 民百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2、浙江元 明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不 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兰州民百或其控 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 业务及活动。3、浙江元明及其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会利用从兰州民百或 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 与兰州民百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4、 如浙江元明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 济组织获得与兰州民百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 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浙江元明将尽 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兰州民百 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 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兰州民百或其控股子公 司。如因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兰州民百造成损 失的,浙江元明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20 年7 月1 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浙江元明控 股有限公 司、丽水南 城新区投资 发展有限公 司、丽水经 济技术开发 区管理委员 会本次协议受让后,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元明及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及兰州民百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保持上市 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 立性,不利用大股东身份谋取不当利益。如因违 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兰州民百及其他股东造成损 失的,浙江元明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20 年7 月1 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再融资其他元明控股为确保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 控股股东元明控股承诺如下:1、本企业承诺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2023 年 6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相关的承诺  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公司本次 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届时本企 业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 主体之一,本企业承诺严格履行本企业所作出的上述承 诺事项。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 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责 任。月 29 日     
 其他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为确保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无偿 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 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 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 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 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公司本次发行 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 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届时本人将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 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若违反 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2023 年 6 月 29 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 竞争元明控股1、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利用本公 司的大股东地位从事损害丽尚国潮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活动。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 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丽尚国潮或其控股 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 动。2023 年6 月29 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 织不会利用从丽尚国潮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 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丽尚国潮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 业务。 4、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 组织获得与丽尚国潮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 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 机会具备转移给丽尚国潮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 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丽尚国潮或 其控股子公司。 如因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丽尚国潮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决同业 竞争丽水经济技 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单 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不利用本单位控制的大股东地位从事损害丽尚国潮及其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2、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 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丽尚国潮或其控股 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 动。 3、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 织不会利用从丽尚国潮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 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丽尚国潮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 业务。 4、如本单位或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 组织获得与丽尚国潮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 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单位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 机会具备转移给丽尚国潮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 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丽尚国潮或 其控股子公司。 如因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丽尚国潮造成损失的,本单 位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23 年9 月1 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元明控股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减持丽 尚国潮股票的情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兰州丽尚国 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国潮”)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6个月内,本公司 及关联方将不减持丽尚国潮的股票。如本公司未履行上2023 年9 月6 日自本承诺 函出具之 日至公司 2023年度不适用不适用
   述承诺,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如有)全部归丽尚国潮 所有,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 票完成后 6个月内   
 股份限售元明控股《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对股份限售作如下约 定: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乙方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 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乙方所取得的本 次发行的甲方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 若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甲方所认购的股份锁定期及到期 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乙方因本次发行股票所获得的甲方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减持时,需遵守届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3 年 6 月 29 日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 票完成后三 十六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元明控股发行对象元明控股已出具《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等相 关事项的声明与承诺》: 1、本次认购资金为本企业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的 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丽尚国潮丽尚国潮除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 认购的情形; 2、不存在丽尚国潮丽尚国潮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之外的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企业提 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丽尚国潮不存在向本企业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 4、本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情形; 5、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 员、经办人员等通过本企业违规持股的情形; 6、本企业参与本次认购不存在利益输送; 7、本企业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 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2023 年 6 月 14 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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