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宏盛华源(601096):宏盛华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5:06:13 中财网
原标题:宏盛华源:宏盛华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96 公司简称:宏盛华源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4元(含税)。以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宏盛华源60109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仇恒观靖宇
电话0531-677907600531-67790760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 商务中心5区5号楼18层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 商务中心5区5号楼18层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9,506,677,386.579,033,880,493.57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4,297,937,484.414,228,781,004.471.6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5,137,985,069.964,574,232,283.521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01,053,820.3368,688,393.8847.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72,161,845.5553,144,422.3535.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333,686,096.24279,987,245.4419.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2.362.21增加0.1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3780.03421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3780.034210.53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8,34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31.52843,257,367843,257,367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17.86477,696,444477,696,444 
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 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3.39358,272,333358,272,333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 公司国有法 人7.06188,921,180188,921,180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4.46119,424,111119,424,111 
镇江大照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0.7018,794,88118,794,88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方中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143,698,118  
陈卫星境内自 然人0.102,760,000  
孙良境内自 然人0.102,600,000  
陈云初境外自 然人0.082,171,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 责任公司 100%股权,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 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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