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郑州银行(002936):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郑州银行:2024年半年度报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ZHENGZHOU CO., LTD. 2024年半年度报告 (A股)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4年 8月 29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年半年度暨中期报告(“本报告”)及中期业绩公告。 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亲自出席董事 8名。本行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郑银村镇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进行了审阅。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飞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海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冬云女士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 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 2024年上半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 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本行在经营管理中 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本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内容。 目录 重要提示 .................................................................................................................................................................................................1 目录 .........................................................................................................................................................................................................2 释义 .........................................................................................................................................................................................................3 备查文件目录 .........................................................................................................................................................................................5 第一章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二章 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 11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49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及机构情况 .................................................................................................................. 57 第五章 公司治理 ................................................................................................................................................................................. 65 第六章 重要事项 ................................................................................................................................................................................. 68 第七章 财务报告 ................................................................................................................................................................................. 85
行及/或接受存款业务。 备查文件目录 1 载有本行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行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 在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的本行 H股 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 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核准后正式履职;同时,委任韩慧丽女士为本行联席公司秘书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05条项下规定的授权代表 ,自 2024年 5月 2日取得香港联交所授予有关公司秘书资格的豁免之日正式履职。同时,于 2024年 5月 2日,魏伟峰博士辞任本行 授权代表,担任授权代表之替代人,并担任本行另一位联席公司秘书。 2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单位:人民币千元
1. 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收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 入及其他收益等。 2.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放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无需扣除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加 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3. 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4. 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数。 5. 2024年起,本行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 6. 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 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 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7. 指报告期内净利润占期初及期末的资产总额平均余额的百分比。 8. 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9. 按照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总额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及付息负债计算。 10. 按照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 11. 杠杆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比例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 阅)的数据重新计算,存贷款比例为根据审计(阅)后的贷款总额除以存款总额重新计算,其余指标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 据。贷款迁徙率为本行母公司口径。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本行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报告期末净资产与报告期净利润无差异。 截至 6月 30日止六个月
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第二章 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 过往经济环境及行业情况 2024年上半年,面对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国内结构调整持续深化的挑战,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确定性的转型升级应对不确定性的风险挑战,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保持较强势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同比增速分别为3.5%、5.8%和4.6%。一是工业生产总体平稳向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0%,超九成行业和地区、超六成产品保持增长。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8%,“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增强;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7%,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提速。二是服务业持续恢复,新动能加快成长。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6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增长较快,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新兴领域增势向好。三是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新型消费不断拓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7%,其中基本生活类和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网络零售占比持续提高,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8.8%。四是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调结构提质效持续发力。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3.9%,其中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0.6%。五是消费领域价格温和回升,生产领域价格降幅收窄。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1%;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1%,降幅比一季度收窄0.6个百分点。六是出口表现较强韧性,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支撑。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13.9%,拉动GDP增长0.7个百分点。 2024年上半年,河南省攻坚克难、加压奋进,经济发展之“质”有效提升,转型之“效”显著增强,增长之“量”持续扩大,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持续向好态势。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9%,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同比增速分别为3.7%、7.5%和3.2%。一是规上工业较快增长,制造业支撑作用明显。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8%,高出全国1.8个百分点;规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9%,拉动规上工业增长7.0个百分点、贡献率达90.2%。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重大项目带动明显。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5%,亿元及以上项目完成投资增长10.1%,拉动全省投资增长6.1个百分点。三是消费市场活力不断释放,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效应持续显现。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6%,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6%,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9.0%、23.0%、12.1%。四是新产业加速培育,动能潜力积聚壮大。全省高技术制造业、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4.3%、7.7%,分别拉动全省规上工业增长1.8、1.7个百分点。 2024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为经济持续回升提供有力的保障。金融系统积极盘活存量,防止资金沉淀空转,金融总量数据短期“挤水分”效应持续释放。一是盘活存量贷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2024年上半年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50.85万亿元,同比增长8.8%。二是金融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大,信贷结构不断改善。2024年上半年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18.1%,其中,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16.5%;“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5.2%;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长16.9%。三是金融总量指标增速回落,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依然稳固。社融方面,2024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45万亿元;2024年上半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8.1%。M2方面,2024年上半年末,广义货币余额同比增长6.2%。 2024年上半年,面临不断增加的不确定性和经营压力,银行业持续深化改革,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不动摇,银行业总体稳健运行。一是总资产保持增长。2024年上半年末,银行业本外币资产总额人民币433.1万亿元,同比增长6.6%。二是金融服务持续加强。2024年上半年末,银行业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人民币78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人民币32万亿元,同比增长17.1%。三是信贷资产质量总体稳定。2024年上半年末,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人民币3.3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56%,较年初下降0.03个百分点。四是风险抵补能力整体充足。2024年上半年末,银行业拨备覆盖率209.32%,较年初上升4.18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3.26%,较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五是商业银行流动性指标保持平稳。2024年上半年末,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150.7%,较年初下降0.9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72.38%,较年初上升4.50个百分点。 2 经营总体情况 2.1 主要业务 郑州银行是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96年11月成立,2015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8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是全国首家“A+H”股上市城商行。2022年4月,本行被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河南省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银行。本行定位于服务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积极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市工作部署,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综合化金融服务。 本行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等。本行为公司银行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贷款(包括贸易融资)、国际业务及服务、公司存款和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及服务。本行向零售银行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包括贷款、存款、银行卡及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及服务。本行的资金业务在满足本行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寻求非贷款业务用途资金的回报最大化。本行的资金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交易、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债券承分销、票据转贴现及再贴现及代客资金业务。 2.2 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全面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风险,推进业务转型,增强内生动力,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刚性约束,将资源向业绩、一线倾斜,稳步推进业务转型,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正确方向。全面落实“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完善党建、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的制度体系,围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校正经营管理的工作导向和行为标尺,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有力发挥“两个作用”。 坚持经营定位,提升服务质效。主动融入省市战略部署,大力支持全省“三个一批”等重大项目建设,助力省市七大产业集群、“28+20+N”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制造业发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充分发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作用,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深耕社区金融、乡村金融,让金融普之于众、惠之于民。 实施改革重塑,激发动力活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建强干部人才队伍,强化激励约束,资源向一线倾斜,推进业务转型。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深耕社区金融和乡村金融,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体系,与区域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完善风险内控体系,提升线上化服务水平,构建起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框架。 2.3 核心竞争力分析 战略目标清晰,业务特色鲜明。以“打造区域特色精品银行”为战略愿景,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持续推动业务特色化发展。秉持创新发展理念,稳步推进业务转型,主动思变、求变、谋变,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好践行服务实体经济使命。 区域经济发展良好,带来重要发展机遇。作为地方法人银行,本行根植郑州、深耕河南,始终坚持与地方经济紧密相融,携手共进。近年来,河南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众多国家战略规划和平台密集落地,战略地位和综合竞争优势日益突出。省会郑州占据国家重要交通枢纽、国家中心城市等众多区位优势,发展潜力强劲。良好的区域发展前景,为本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机遇、历史机遇。 厚植科创金融优势,打造金融惠科“郑银样本”。作为河南省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的运营主体,本行深度融入河南科创高地建设,深耕科创金融领域,聚焦科创企业发展的前沿和重点,率先破题、精准发力。通过强化顶层布局、形成政银联动合力、丰富金融产品、构建创新生态等方式持续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以金融之举服务全省科技创新战略布局,打造金融惠科“郑银样本”。 合规审慎管理,实现稳健经营。本行树立“合规发展”底线思维,营造“合规经营,稳健发展”良好氛围,持续提升内控合规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制度梳理和合规审查,坚持对经营管理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实施检查,全面筑牢内控合规工作基础;深入推进员工行为管理,逐级落实案件防控责任,树立主动合规导向;重视员工合规理念和合规技能教育,牢筑合规发展基石,促进各项业务稳步健康发展;持续强化风险三道防线建设,加大违规问责力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利息净收入人民币52.96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人民币6.30亿元,降幅10.64%,占营业收入82.83%。其中:业务规模调整导致利息净收入增加人民币5.38亿元,收益率或成本率变动导致利息净收入减少人民币11.68亿元。 报告期内,本行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平均余额、该类资产利息收入及支出、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及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民币千元
1. 代表本报告期平均结余扣除上个期间平均余额乘以上个期间平均收益率╱成本率。 2. 代表本报告期平均收益╱(支出)扣除上个期间平均收益╱(支出)乘以本报告期平均余额。 3. 代表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支出)扣除上个期间利息收入╱(支出)。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实现利息收入人民币26.2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0.87亿元,降幅3.20%。主要由于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平均收益率下降所致。 应收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应收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人民币1.6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0.15亿元,降幅8.37%。主要由于该类资产规模下降所致。 应收租赁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应收租赁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1.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0.42亿元,增幅3.89%。 主要由于本行子公司九鼎金融租赁公司应收租赁款规模上升。
应付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行应付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支出人民币8.8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17亿元,降幅11.66%。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应付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规模及利率同时下降。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行应付债券利息支出人民币13.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0.52亿元,增幅4.1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行债券及同业存单规模上升。 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行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人民币3.4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人民币0.42亿元,增幅13.85%。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中期借贷便利及支小再贷款规模上升。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人民币2.6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0.56亿元,降幅17.42%。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证券承销及咨询业务规模下降。 其他非利息收益 单位:人民币千元
报告期内,其他非利息收益人民币8.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61亿元,增幅24.02%。主要是由
报告期内,本行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3.1.6 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市场经营环境及资产风险变化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28.6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0.17亿元,降幅0.58%。 单位:人民币千元
3.1.7 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行所得税费用人民币2.2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92亿元,降幅46.56%。主要是由于本行持有的国债和地方债利息收入等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益增加,且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单位:人民币千元
3.2 资产负债表分析 3.2.1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6,456.8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49.71亿元,增幅2.37%。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拆出资金、应收租赁款增加。本行资产总额中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发放贷款及垫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人民币3,728.2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22.20亿元,增幅3.39%。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主要由公司贷款、个人贷款及票据贴现组成。本行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1. 公司贷款中含福费廷。 2. 不含福费廷、票据贴现的减值准备,福费廷、票据贴现的减值准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个人贷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贷款总额人民币864.03亿元,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23.18%,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2.57亿元,增幅2.68%,主要是由于个人经营贷款及消费贷款业务规模较年初增长。 本行按产品类别划分的个人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3)票据贴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票据贴现人民币180.1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人民币49.91亿元,降幅21.70%。报告期内,本行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客户融资需求状况,灵活调节票据融资规模。 证券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