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景峰(000908):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ST景峰:2024年半年度报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学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洪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近年来,受医保控费力度加大、新药研发力度加大、行业内部调整等因素影响,医药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同比有所下降。医药行业是对政策依赖较高的行业,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的推进、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地执行等均对行 业产生了深刻影响。近年来,中国医药行业政策进一步强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方面的改革控费仍是行业主旋律,鼓 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同时对创新药的临床试验立项、设计以及开展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积极推动仿制药发展鼓励优 质中医药企业发展。2023年以来开展的医疗反腐行动长期有益行业健康发展,未来预计国内医药需求有望继续保持增长, 且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可持续性较强,医药行业整体经营业绩有望逐渐复苏。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 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主要产品 公司的产品管线包括: 心脑血管领域产品线:包括参芎葡萄糖注射液、心脑宁胶囊(全国独家、国家医保乙类)、盐酸替罗非班注射用浓 溶液、盐酸替罗非班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盐酸地尔硫卓和乐脉丸等; 抗肿瘤领域产品线:包括榄香烯乳状注射液及榄香烯口服乳(全国独家)、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注射用盐酸吉西 他滨、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注射用奥沙利铂和来曲唑片等; 风湿骨病科疾病领域产品线:包括玻璃酸钠注射液(含玻璃酸钠原料药)、镇痛活络酊(全国独家、国家医保乙类)、通迪胶囊(全国独家)和骨筋丸胶囊等; 妇儿领域产品线:包括妇平胶囊(全国独家)、金鸡丸(全国独家)和儿童回春颗粒等; 消化系统领域产品线:包括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复方胆通胶囊(国家医保乙 类)和消炎利胆胶囊(基药、国家医保甲类)等; 烧烫伤领域产品线:冰栀伤痛气雾剂(全国独家); 抗感染领域产品线: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注射用更昔洛韦、复方柳唑气雾剂(全 国独家)和伏立康唑片等; 医疗器械产品线: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 抗炎镇痛产品线: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旗下的生产制造企业采购模式以内控管理、成本最低、质量最优和风险最小为原则建立业务管理的目标,以风 险控制的思路,对采购工作进行质量、风险、成本等多维度梳理,在实际采购运行过程中实现全面内控管理,达到控风 险、控成本、控质量的目标。 各项生产原料方面,由各子公司物流部以定量采购、集中采购、定期采购等多种途径结合的方式,统一负责原材料、 体的体系审计、质量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物流部以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和库存量等数据为基 础制定物料采购计划,采购人员按照采购计划的数量、规格、时间等要求进行物料的采购。在采购实施中,通过合格供 应商分级管理、招标与协议采购并重的模式,结合完备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形成完善有效的采购管理模式。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执行内部计划管理工作流程,以营销体系确定的内部订单和交货时间为依 据组织生产。生产部每年底根据新年度销售计划制定新年度生产计划,并分解到月度。在每月实际生产计划安排中,由 生产部与物流部共同参考销售月度计划、库存数据、年度生产计划、生产设备情况制定新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当月在执 行生产作业计划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通过上报审批后方可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按照GMP的规范要求,制定了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通过风险管理,对无菌制剂建立了CCS污染措施策略,联合质量事务部对生产用物料、中间产品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标准和领用转运标准;对生产环境、人员操作实行动态监控管 理、生产工艺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指标实现实时采集分析;生产操作过程及生产后的车间清场和生产记录等各个环节均 有复核,并以文件形式作出严格的规定,通过以上措施,保证整个生产过程严格按照GMP规范及公司制定的产品生产工 艺规程和标准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产品质量稳定、均一、合格,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医药产品。 (3)销售模式 公司以省区大区销售经理和集采联盟片区责任制为基础,多产品矩阵管理相结合;适应市场竞争要求和以客户为中 心的价值观导向,坚定地走“自营,外包和代理相结合”的营销模式,全面深入推进学术营销,强化公司专家形象,塑 造高品质与负责任的品牌形象。在既定业务领域的多品种产品形成系列组合,为不同的治疗与康复场景提供解决方案, 帮助医生提升治疗水平、帮助患者快速康复。公司加强市场布局的力度,整合资源,优化销售人员布局,激活工作能力 和积极性,大幅提升人均单产;同时加强学术推广,坚定地走高效专业化学术推广之路。公司在全国积极组织并推广各 项专业化学术会议、产品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临床疗效研究成果的专家共识会、临床路径专业学术研讨会、临床观察 与典型病例征集分享会、专家产品咨询会等,通过一系列的专业化学术推广使专家医生对公司产品疗效和临床使用方式, 有更深入更清晰的认识,从而达到合理规范用药的目的,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患者。除了在等级医院持续保持我们的竞争 优势以外,还要关注并积极投入力量,深入到第三终端和OTC的广阔市场,实现渠道下沉,向终端市场靠拢。同时也积 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和电商等互联网技术进行市场布局的可能性。 (4)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自研与联合开发的合作研发模式,集中研发资源,在关键领域、环节快速突破。集团研发平台强调完整性, 在全链条科学分工的基础上,各业务单元按照产品生命周期有机协同。依托总部研发中心,链接各子公司生产单元,分 别打造发酵技术平台、高分子交联技术平台、预灌封制剂产业化平台、纳米制剂平台、复杂注射剂平台。公司将目标聚 焦在具有临床价值和技术特色的渐进性创新上。未来将围绕大病种,紧跟专利期限,提前筹划,关注同领域竞争友商动 态,力争首仿。公司遵循以自主研发为主,利用产业资源,有效整合行业研发资源,实现快速仿制。 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要业务经营管理模式和研发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一家专注医药健康产业的企业,涉足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并涉足医药投资领域。公司以客户为中 心,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经过多年的成长之路,稳步打造核心竞争力,逐步实现企业价值。 (一)聚焦主营业务,发挥专业优势 伴随着消费需求和健康意识的提升,人口老龄化、环境及生活方式的改变,心脑血管、骨科、肿瘤等疾病的发病率 逐年呈现年轻化、快速上升的趋势,公司目前主要产品聚焦于心脑血管、骨科、抗肿瘤三大领域,主要以心脑宁胶囊、 参芎葡萄糖注射液、盐酸替罗非班氯化钠注射液、盐酸替罗非班注射用浓溶液为首的心脑血管领域产品,以玻璃酸钠注 射液为主的骨科领域产品,以榄香烯乳状注射液、榄香烯口服乳、注射用培美曲赛二钠、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注射用 眼科器械产品。同时,公司有多项产品已经获得临床批件或正在临床研究中。未来公司将不断推出新的产品,丰富现有 的产品管线。 在心脑血管领域,《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强调“支持将符合要求的贵州苗药等民族医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于含经典苗药在内的药典品种心脑宁将进一步扩 大市场。同时,心脑宁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十种中成药大品种和经典名方上市后治疗重大疾病的循证评价及其效应机 制的示范研究”十课题之一,心脑宁为子课题“心脑宁胶囊精准干预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后状态合并颈动脉斑块残余风 险研究”,当前项目按计划实施中,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中。 在骨科领域,公司积极参与玻璃酸钠注射液省际联盟集采,其中西南五省(重庆、云南、贵州、湖南、广西)带量 采购联盟B组独家中选;广东十一省(广东、山西、江西、河南、广西、海南、贵州、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联盟中选;安徽省带量B组独家中选。在抗肿瘤领域,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第一顺位中选国家第七批带量采购(中 选区域上海、江苏、福建、安徽、湖南、云南、内蒙古、贵州、青海),来曲唑片积极参加国家联盟续采及省级续采, 其中来曲唑片在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45个药品集团(广东、广西、湖南、江西、河南、山西、贵州、甘肃、宁夏、青海、 海南、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带量采购中选,江苏等省份续采成功,成功中选川渝联盟集采(四川、重庆、云南、 湖北、内蒙古、陕西)。 公司在仿制药领域亦取得较大进展:在抗感染领域,以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为核心之外, 伏立康唑片在苏桂陕联盟续采成功(联盟省份:江苏、广西、陕西),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标,河南十 三省(区、兵团)联盟续采拟中选(联盟省份:河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海南、贵州、青海、 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抗肿瘤领域,来曲唑片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45个药品集团带量采购中选(联盟省 份:广东、山西、江西、湖南、湖北、广西、海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渝川蒙鄂 滇藏陕宁联盟续采成功(联盟省份:重庆、四川、内蒙古、湖北、云南、西藏、陕西、宁夏),江苏、河南、北京等省 份续采成功。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第一顺位成功中选国家药品第七批带量采购(中选区域上海、江苏、福建、安徽、湖 南、云南、内蒙古、贵州、青海)。在消化线产品领域,形成了以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为核心的消化线 产品,公司正在积极筹备 2024年注射用兰索拉唑的续采工作。在镇痛领域,注射用氯诺昔康一致性评价于 2023年上半 年启动,预计 2024年底完成,该产品成功中选安徽省带量采购,河北联盟(北京)集采到期续签中选,2021年京津冀 第二批带量联动药品续采拟中选;普瑞巴林胶囊已取得一致性评价注册批件。在免疫领域,2023年上半年孟鲁司特已完 成补充验证相关研究工作,申报资料已完成,于 2023年8月完成申报,预计 2024年可取得生产批件。另外,盐酸纳洛 酮注射液一致性评价项目已完成工艺开发、质量标准研究、三批工艺验证批样品生产及稳定性考察,预计2024年可完成 申报。 此外,以儿童回春颗粒、乐脉丸、妇平胶囊、通迪胶囊为主的口服产品和冰栀伤痛气雾剂、镇痛活络酊、复方柳唑 气雾剂覆盖了妇儿、疼痛以及外用专科用药,已开展了长时间的患者教育,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近年来,三胎政策的 放开和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的发布,一方面,妇儿科用药需求量大,另一方面,国家越来越重视 对女性、儿童的保护,从职业、家庭、身心健康等全方位覆盖,公司妇平胶囊主治疾病盆腔炎、附件炎、宫颈糜烂等, 均是女性高发疾病。冰栀伤痛气雾剂作为一种中药制剂,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凉血,活血化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 血肿痛,亦可用于浅Ⅱ度烧伤,能在受伤部位形成具有保护作用的药膜,具有止痛快、消肿迅速,使用安全的作用。 (二)坚持仿创结合,打造多维管线 公司管理团队认真分析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坚定走与国际接轨的仿制药产业化道路,围绕公司核心产品,梳理产品 脉络,不断完善制药产业链;并确立了公司产品结构目标。具体如下: 公司已建立以化学药和生物药为主导的仿创结合多维产品管线:(1)优化研发管线中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的比 例,建立以化学药和生物药为主要开发方向的产品结构布局;(2)打造脂质体、纳米乳等高端制剂研发与生产平台,同 时致力于建立高技术壁垒的生物药品研发与生产平台;(3)全力推进公司国际化进程,推动贵州景峰生产线 cGMP升级, 实现公司主要产品中美双申报,构建公司完整的国际化制药企业格局,并已启动生产注册批。(4)建立完整、高效、国 内领先的玻璃酸钠领域研究开发平台,制定并持续更新科学、稳健的产品线规划,研发并推出玻璃酸钠为主要成分的美 容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 公司拥有 101个药品生产批件和1个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其中10个药品为独家品种;共有 48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其中甲类19个,乙类29个;共有19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基本 药物目录》。 (三)优化营销结构,夯实全国布局 公司正在建立一支专业化的营销团队,随着多年的市场打造和沉淀,公司已完成全国31个省、市及自治区营销网络 覆盖,形成了以规范管理下的省区销售经理责任制的垂直化、扁平化的高效营销模式。营销网络未来在完善医院体系的 同时加强布局基层终端。 报告期内,公司在营销方面坚持聚焦等级医院,同时拓展民营医院、县域及以下医疗市场,预计其销售有望持续稳 定。同时公司积极参加国家、省级联盟、市级联盟采购。 对于心脑宁胶囊,公司坚持专业化学术推广,强化市场准入工作和招标采购工作,不断推进销售网点的覆盖,同时 营销渠道下沉,精耕细作,实现销售目标。 对于玻璃酸钠注射液,公司长期坚持走学术道路,针对佰备玻璃酸钠治疗骨关节炎的临床疗效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 先后在中华骨科杂志等国内顶级期刊发表了多篇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论文。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中榄香烯乳状注射液医保限制由“限癌性胸腹水 的胸腔内或腹腔内注射治疗”调整为“限癌性胸腹水患者”,较大地提高了该产品的医保应用范围,较好地提升了该产 品规模,同时公司抗肿瘤药的终端医院覆盖进一步提升。 (四)研发战略清晰,在研产品丰富 公司通过加强自主研发和合作引进,积极实施“走与国际接轨的仿制药产业化道路”战略,为公司未来的产品储备 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在研产品主要涵盖心脑血管、骨科、抗肿瘤、抗过敏、抗病毒、镇痛和止吐等多个治疗领域。截至 本报告披露日,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已获生产行政许可,来曲唑片(2.5mg)、伏立康唑片(50mg)、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5ml:50mg)、普瑞巴林胶囊已取得注册批件,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1.0g;0.2g)、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5ml:100mg;2ml:40mg)、盐酸替罗非班氯化钠注射液取得了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批件,盐酸纳洛酮注射液即将提交补 充申请资料,1.1类新药交联玻璃酸钠注射液已通过 III期临床伦理批件,并完成与 CDE的药学沟通会,即将开展临床 III期试验。 (五)持续降本增效,加强子公司管理 报告期内,为有效支持公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顺利运作,助力各子公司实现经营业绩的改善,公司持续加强 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效率,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在预算范围内,公司对集团总部的关键岗位人员 进行了合理增补,以加强对子公司经营业绩的考核,同时加强对全集团的风险控制,引导子公司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增 加主营收入,改善子公司个体及整个集团的经营状况,以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标。同时,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 和健康环境,各子公司积极调整产品营销模式和组织架构,以适应2024年销售端的各种不确定因素。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 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17,730.02万元,资产 负债率114.49%。流动性发生困难,导致“16景峰01”债券逾期,以及缺乏必要的生产经营现金。2023年度,公司生产 经营主体重大变化,合并报表收入、利润主要来源的重要子公司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经营期限届满于 2023年 11月 经法院受理进入清算程序,致使主营业务萎缩。前述情况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 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和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消除情况 2023年度公司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 告中形成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预计负债计提的恰当性、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2023年 度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资金管理、投资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3年度财务报告保 留意见和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暂未完全消除。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4、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5、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 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6、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此外,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已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 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7、债券到期未清偿 根据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16景峰 01”债券持有人达成的展期方案,公司应于2024年7月1日支付“16景峰01”的本息,本金为 2.9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能清偿“16景峰 01”的到期本息。上述逾期债务暂未 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不排除由于债务逾期,公司将面临支付滞纳金、诉讼、仲裁费用、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 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潜在风险,届时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对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1、公司重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8、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医药行业监管日趋严格,国家医改深入推进,医保政策调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使医药行业的生产成本和 盈利水平也面临着挑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也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 9、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原料、辅料价格易受到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市场供给等因素的影响;中药材价格易受到自然灾害、种 植户信息不对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容易出现价格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影响。 10、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营销人才的需求大量增加,存在公司人才储备和人才培养不能满足生产 经营需要的风险。 11、研发风险 公司研发项目以自主研发及授权引进在研产品为主,具有技术难度大、前期投资大、审批周期长的特点。新药仿制 与研发是典型的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业务,市场竞争参与者需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产品研发 并抢占市场。但新药研发过程复杂,情况多变,研发速度受多环节影响,研发进展稍有拖延就会陷入众多同类产品的激 烈竞争中。新产品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新产品开发失败或难以被市场接受,将加大公司的经营成本,对公司 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2、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变化,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的不断调整,公司在战略规划、制度制定、组织搭建、运营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许多挑战,需要建立适应长远发展的管理体系、内控制度、组织架构、人才储备以及业务流 程。 应对措施: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为保障 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消除净资产不足导致的负面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以增加公司净资产,全力压降债务 规模和财务费用,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将积极改善经营状况,提升业务盈利能力,尽早消除不利因素对公 司的影响。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环保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国家及运营所在地法律法规;并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 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锅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 201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 864—2022 等国家及 运营所在地标准进行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的排放。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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