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002330):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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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5:26:0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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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得利斯: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
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
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的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
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14.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705.83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月 24日全部到账,到账金额为 97,827.40万元(包含公司先期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中介费用 121.5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
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7,706.38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 18,943.31万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 6,557.5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2,526.37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 2,099.46万元以及累计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 305.8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
2022年 2月 2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 3月 31日,公司及全资二级子公司咸阳
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
得利斯”)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昌城支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账号 | 2024年 6月 30日账
户余额(万元) |
1 | 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20000030385900066951859 | 10,415.46 |
2 | 咸阳得利斯 |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昌城支行 | 802163101421002863 | 3,755.60 |
3 | 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 | 377899991013000309483 | 6,890.63 |
4 |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 | 1607004119200260026 | 15,464.68 |
5 | 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 | 15449101040006665 | 已销户 |
合 计 | 36,526.37 | | |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存在差异,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及部分利息尚未转回所致。现金管理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
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98,520.00 | 本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6,557.50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 97,705.8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57,706.38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万元)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万
元) |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万
元)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万
元)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内实现的
效益(万
元)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1、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 | 否 | 39,000.00 | 39,000.00 | 3,439.58 | 20,149.34 | 51.66% | 2025.06.30 | - | - | 否 |
2、得利斯 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 | 否 | 32,000.00 | 32,000.00 | 3,050.91 | 25,794.87 | 80.61% | 2022.07.31 | 365.95 | 否 | 否 |
3、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17,000.00 | 17,000.00 | 67.01 | 1,872.76 | 11.02% | 2026.07.24 | - | -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705.83 | 9,705.83 | - | 9,889.41 | 101.89% | 2022.07.13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97,705.83 | 97,705.83 | 6,557.50 | 57,706.38 | 59.06% | - | 365.9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报告期内,“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分为肉制品加工和生猪屠宰两个部分,受相关公共卫生变化及
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时间较原定计划时间有所推迟。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中肉制品加工部分生产线已具
备投产条件,生猪屠宰部分尚处建设期,预计 2025年二季度具备全面投产条件。
2、报告期内,“得利斯 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生产线已投产,正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效益未达预期。 | | | | | | | | | |
| 3、报告期内,“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消费市场预期增速放缓,公司在实施项
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项目进展不及预期。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相关费用共计
19,095.76万元。2022年 2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9,095.7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置换
金额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515号),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无异议。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18,943.31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并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报告期内,通过现金管理累计
取得收益 93.3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昌城支行进行现金
管理共 6,000万。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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