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00121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6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6号)核准,2021年8月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67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17,958,9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8,561,800.00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9,397,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349号)。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5,4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4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7,937,735.8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062,264.1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32号)。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 8月 31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中旗(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旗”)分别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 6月 27日,为进一步提高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及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湖北中旗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建达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明城支行(账号:44454101040011592)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别与民生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建达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全部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 3月 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旗(广西)硅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岭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沧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上述银行及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全部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及2024年7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因外部市场变化的影响,原项目投入进度和需求有所放缓和减少,公司决定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高纯石英砂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330.00万元,占首发募集资金总额的6.03%,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高纯石英砂研发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公司战略实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2021年 9月 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首发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877.53万元以及已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 359.41万元。截止报告期,首发募集资金置换已全部完成,上述置换事项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353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2023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033,625.7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1,217,588.00元和支付的发行费用 816,037.73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89号”《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5月 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 4月 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自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4月 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6,0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 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4,0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 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50.3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首发募投项目“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1月,公司转出“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1,050.3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69,108.80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 9,108.80万元,定期存款 60,0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8月31日延长至2024年8月31日,“研发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8月31日延长至2024年8月31日。按照原募投实施计划,公司“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投建时间为“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开始,因“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延期,“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建成时间顺延12个月。公司首发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系外部环境、房地产市场低迷导致造石英石板材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等因素造成,首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首发项目。 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的情况下,将上述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了适当延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 2: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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