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科技(00132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银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董事胡锦骊、独立董事胡军科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陈枫、监事吴晨杰、职工代表监事刘延兴、副总经理薛斌峰、副总经理张运宏、总工程师李群力、财务负责人凌芝及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4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1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保荐人中信证券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凝聚力,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定了《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周银妹、胡锦骊、丁静、薛国锋、张佳俊、黄珍丽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为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周银妹、胡锦骊、丁静、薛国锋、张佳俊、黄珍丽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为保证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将员工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董事会可在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一步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办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周银妹、胡锦骊、丁静、薛国锋、张佳俊、黄珍丽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7)。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3、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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