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消费增强 (501089): 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0:06:31 中财网

原标题:消费增强 : 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中期报告

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30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1.1重要提示....................................................................21.2目录........................................................................3§2基金简介......................................................................52.1基金基本情况................................................................52.2基金产品说明................................................................5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52.4信息披露方式................................................................62.5其他相关资料................................................................6§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6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63.2基金净值表现................................................................6§4管理人报告....................................................................7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7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0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0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1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1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2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2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2§5托管人报告...................................................................12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2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3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3§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136.1资产负债表.................................................................136.2利润表.....................................................................146.3净资产变动表...............................................................166.4报表附注...................................................................17§7投资组合报告.................................................................34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347.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34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36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38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0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40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40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407.10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40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0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0§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41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418.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41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42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42§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42§10重大事件揭示................................................................42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42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42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43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43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43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43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4310.8其他重大事件..............................................................44§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45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45§12备查文件目录................................................................4512.1备查文件目录..............................................................4512.2存放地点..................................................................4512.3查阅方式..................................................................45§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方正富邦消费红利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消费增强(扩位证券简称:消费红利增强LOF
基金主代码501089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0,131,357.3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9年12月31日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投资为辅,力求投资收益能够跟 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
投资策略本基金以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为标的指数,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 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取高于 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 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 踪误差不超过8%。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 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 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向祖荣袁耀光
 联系电话010-57303969010-585606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95568 
传真010-57303718010-5709338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 5号楼11层(11)1101内02-11 单元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 5号楼11层02-11房间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101100031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高迎欣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ounderff.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 30楼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4,577,547.49
本期利润-6,237,183.0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27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1.0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1.48%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895,288.6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72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3,026,646.0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721
3.1.3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7.2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8.85%0.93%-9.81%0.95%0.96%-0.02%
过去三个月-6.56%1.03%-8.27%1.06%1.71%-0.03%
过去六个月-11.48%1.32%-12.67%1.34%1.19%-0.02%
过去一年-18.90%1.09%-19.63%1.11%0.73%-0.02%
过去三年-25.92%1.22%-25.70%1.23%-0.22%-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7.21%1.28%9.20%1.34%-1.99%-0.06%
注: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主要消费 红利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11】1038号)于2011年7月8日成立。本公司注册资本6.6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比例66.7%;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比例33.3%。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管理49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方正富邦信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天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天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方正富邦添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方正富邦天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禾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ESG主题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汇福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沪港深人工智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策略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恒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泰利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鑫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泓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鸿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鑫诚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均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致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方正富邦瑞福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多个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薛锐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4年1 月31日-8年美国乔治城大学硕士。历任建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助理研究 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2022年3月至2022年7月于方正富邦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数量投资部拟任基金经 理,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任数量投 资部基金经理助理。2024年1月至报告期 末,任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吴昊数量投资 部行政负 责人兼本 基金基金 经理2019年 11月29 日-9年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本科、硕士,清 华大学经管学院硕士。曾任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任副总裁;2018年4 月加入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权益投决会委员、董事总经理、数量投资 部行政负责人、基金经理。2018年6月至 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2021年1月1日起 已变更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 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方正富邦 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9年1月至2021年4月, 任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3月至2021年4月,任方正富邦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9年5月至报告期末,任 方正富邦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9年9月至2022年3月, 任方正富邦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9月至2024年6 月,任方正富邦天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9月至报告 期末,任方正富邦天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9月至 2021年4月,任方正富邦沪深3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9月至2024年4月,任方正富邦 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的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至报 告期末,任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任方正富邦 天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方 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20年10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
     富邦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11月,任方 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1年1月至报告期末,任方 正富邦ESG主题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1年8月至报告期末,任方 正富邦中证沪港深人工智能5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 3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远见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1月 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核心优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4月至报 告期末,任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均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

4.1.3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投资研究管理平台和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象备选库,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取研究信息、投资建议及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岗位设置、制度约束、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使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对于一级市场申购等场外交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分配机制。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对异常交易的控制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24年上半年,A股市场经历了显著的分化格局,上证指数下跌0.25%,上证50指数上涨2.95%,沪深300指数上涨0.89%,深证成指下跌7.10%,创业板指下跌10.99%,科创50指数下跌16.42%,指数整体振幅较大,我国股市正面临较复杂的环境。一方面,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货物进出口总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有较快增长,城镇调查失业率同比下降0.2%,国民经济延续恢复向好态势,稳中有进;另一方面,内需偏弱,投资、消费增速均呈放缓态势。数据显示,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不及预期,房地产市场仍不景气,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均有大幅下降,需要房地产支持政策的进一步实施;通胀方面,上半年CPI仅有微增,PPI出现了同比下降,可以看出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从市场交易主线来看银行、煤炭、有色及电力等红利板块表现突出,政策支持线、涨价线以及AI为代表的新技术产业周期等也成为市场的交易方向,这些方向在不同阶段反复演绎、交替表现。

本基金以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为标的指数,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采取股息率加权计算,旨在反映主要消费行业的红利水平。

本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取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基金运作层面,报告期内,本基金严守基金合同认真对待投资者申购、赎回以及成分股调整事项,保障基金的正常运作。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及业绩表现请见“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部分披露。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虽然股市不确定性因素在增加,但是总体来说机会仍然大于风险。国际方面,美国二季度财政支出的加速可能对全球资产定价产生推动作用,货币政策上9月降息概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加快落地,制造业投资保持强劲动力,各地加快布局新质生产力,工业生产有望继续回升。货币政策方面,降准降息、优化结构性政策工具持续出台,在一系列政策的刺激下,宏观经济企稳信号有望进一步显现,无疑将提高市场对于A股资产的企稳的信心。寻找基本面边际改善和中长期产业景气度向好的结构化机会是获取超额收益的关键。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总监、研究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及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数量研究员、风险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法》、《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分红。

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应分配但尚未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形。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报告期内,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30日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6.4.7.12,668,111.074,122,594.23
结算备付金 2,458.671,295.90
存出保证金 8,372.184,335.64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40,508,421.2965,218,940.04
其中:股票投资 40,508,421.2965,218,940.0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128,040.6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4,652.6924,969.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43,202,015.9069,500,175.94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3,485.25113,496.22
应付管理人报酬 44,213.7672,771.85
应付托管费 7,368.9512,128.6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120,301.90111,193.95
负债合计 175,369.86309,590.66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40,131,357.3957,132,481.98
未分配利润6.4.7.122,895,288.6512,058,103.30
净资产合计 43,026,646.0469,190,585.2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3,202,015.9069,500,175.94
注: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721元,基金份额总额为40,131,357.39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5,689,476.30-8,804,137.54
1.利息收入 13,329.2820,512.9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13,329.2820,512.93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4,066,115.481,303,088.9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5,130,626.16-386,426.9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33.15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1,064,510.681,689,482.77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20-1,659,635.54-10,194,097.78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22,945.4466,358.38
减:二、营业总支出 547,706.73586,098.12
1.管理人报酬6.4.10.2.1336,862.81403,904.34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6.4.10.2.256,143.8267,317.39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154,700.10114,876.3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6,237,183.03-9,390,235.6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6,237,183.03-9,390,235.6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237,183.03-9,390,235.66
6.3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57,132,481.98-12,058,103.3069,190,585.28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57,132,481.98-12,058,103.3069,190,585.28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7,001,124.59--9,162,814.65-26,163,939.24
(一)、综合收益 总额---6,237,183.03-6,237,183.03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7,001,124.59--2,925,631.62-19,926,756.21
其中:1.基金申 购款2,987,870.94-452,938.853,440,809.79
2.基金赎 回款-19,988,995.53--3,378,570.47-23,367,566.0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40,131,357.39-2,895,288.6543,026,646.04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15,559,539.92-6,556,878.2222,116,418.14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15,559,539.92-6,556,878.2222,116,418.14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46,482,965.82-13,413,224.5159,896,190.33
(一)、综合收益 总额---9,390,235.66-9,390,235.66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46,482,965.82-22,803,460.1769,286,425.99
其中:1.基金申 购款73,796,648.61-34,930,009.96108,726,658.57
2.基金赎 回款-27,313,682.79--12,126,549.79-39,440,232.58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62,042,505.74-19,970,102.7382,012,608.4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第120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公开发行,由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起,于2019年10月8日起至2019年11月26日止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募集期间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05,762,258.26元,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折算基金份额的利息为人民币7,390.90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05,769,649.16元,折合205,769,649.16份基金份额。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年11月2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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