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30073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7:36:20 中财网
原标题: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
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鑫华”)及周东先生的函告,获悉科创鑫华及周东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 押数量(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质押起始日解除质押日质权人
周东5,120,00061.504.052023年 08 月 31日2024年 08 月 27日深圳市高 新投保证 担保有限 公司
科创 鑫华7,650,00034.626.052023年 08 月 31日2024年 08 月 27日深圳市高 新投保证 担保有限 公司
科创 鑫华6,450,00029.195.102023年 08 月 31日2024年 08 月 27日深圳市高 新投集团 有限公司
合计/19,220,00063.1715.20///
注:(1)上述表格中公司总股本的计算依据为公司当前总股本 126,431,804股。

(2)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测算基数不同导致差异。


二、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质押 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是否为 限售股是否为补 充质押质押起 始日质押到 期日质权人质押 用途
周东7,886,00094.726.242024年 08月 28 日至办理 解除质 押登记 之日深圳市 高新投 集团有 限公司自身 融资 需求
科创 鑫华14,873,00067.3011.762024年 08月 28 日至办理 解除质 押登记 之日深圳市 高新投 集团有 限公司自身 融资 需求
合计/22,759,00074.8018.00//////
注:(1)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周东先生质押股份中,存在高管锁定股;
(3)上述表格中公司总股本的计算依据为公司当前总股本 126,431,804股; (4)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测算基数不同导致差异。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科创鑫华、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汇能”)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 (%)本次解除 质押及再 质押前质 押股份数 量(股)本次解除质 押及再质押 后质押股份 数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 )
周东8,325,6206.595,120,0007,886,00094.726.245,914,50075.00329,71575.00
科创鑫华22,100,00017.4820,227,00021,000,00095.0216.610000
舟山汇能344,1770.2700000000
合计30,769,79724.3425,347,00028,886,00093.8822.855,914,50020.48329,71517.50
注:(1)上述表格中公司总股本的计算依据为公司当前总股本 126,431,804股; (2)周东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3)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测算基数不同导致差异。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科创鑫华、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汇能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科创鑫华
1、科创鑫华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 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阳光棕榈社区前海路 2057号阳 光棕榈园 25栋 1单元 9D
法定代表人周东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9808941D
成立日期2013-09-26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 行申报)、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得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国内贸易。
股东信息周东先生持有科创鑫华 99%股权; 叶芳女士持有科创鑫华 1%股权。
2、科创鑫华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2024年 6月 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2,141.9412,999.18
负债总额6.03602.34
项目2023年度 (未经审计)2024年 1-6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净利润-60.11260.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45-32.53
资产负债率0.05%4.63%
流动比率187,026.88%2,013.85%
速动比率187,026.88%2,013.85%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1,417.76%-5.40%
3、科创鑫华各类借款总余额为 0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0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0元。科创鑫华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截止目前科创鑫华资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一定的可利用融资渠道;同时,科创鑫华持有公司股份,能够以获得的股票分红或减持收益偿还融资债务;科创鑫华暂不存在偿债风险。
(二)周东先生
周东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周东先生于 2008年 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东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三)舟山汇能
周东先生为舟山汇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舟山汇能为周东先生实际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

1、舟山汇能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2024年 6月 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151.752,114.30
负债总额2,922.00884.08
项目2023年度 (未经审计)2024年 1-6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0.900.00
净利润2,907.543,610.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4.25-1,949.28
资产负债率70.38%41.81%
流动比率75.33%181.06%
速动比率75.33%181.06%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75.33%181.06%
2、舟山汇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一定的可利用融资渠道;同时,舟山汇能持有公司股份,能够以获得的股票分红或减持收益偿还融资债务;舟山汇能暂不存在偿债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系科创鑫华及周东先生自身融资需求,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等相关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科创鑫华、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汇能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1,379,500股,占其当前持有公司股份的36.98%,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9.00%,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6,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包括前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 17,506,500股,占其当前持有公司股份的 56.90%,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85%,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1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科创鑫华、周东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质押展期、质押置换、获得股票分红等自有及自筹资金等方式偿还;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科创鑫华、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汇能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科创鑫华、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汇能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接受上市公司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科创鑫华、周东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科创鑫华、周东先生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被冻结、拍卖的情况。若后续出现相关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等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可能出现的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
1、周东先生及科创鑫华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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