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002315):半年报监事会决议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全体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 2024年 8 月 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026),《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33,703,930.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73,547,899.84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 2023年度股利 316,690,594.00元,本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0,561,236.80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316,884,65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50元(含税),共计派发174,286,558.05元。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8月 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8月 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8月 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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