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603168):莎普爱思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4-05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莎普爱思”)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医院二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时间延期至 2025年 9月 30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做出了明确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林弘远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921,506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37元,共计募集资金317,999,993.2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400,000.00元(不含已预付承销保荐费用 2,637,735.85元,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 6,037,735.8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14,599,993.22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 10月 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3,718,511.8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8,243,745.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64号)。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30,120.97万元(未经审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医院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时间延期至 2025年 9月 30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824.37 万元,少于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60,000.00 万元,其中“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拟投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23,118.28 万元,少于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45,000.00万元。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有所延期。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 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或建设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医院二期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 划,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1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