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丰股份(605100):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100 公司简称:华丰股份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徐华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宏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春燕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由负转正,主要系本期资金回收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营业务 公司坚持以市场和战略客户需求为导向,专注于核心零部件、柴油发动机和智能化发电机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及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综合运维服务。 核心零部件主要为气缸体、气缸盖、曲轴箱,其终端应用主要包括重卡、轻卡、工程机械和客车等领域,以重卡应用为主,主要配套高端柴油、天然气发动机。产品系列涵盖 9L-15L,配套客户天然气发动机主要是 13L和 15L机型。 柴油发动机专注于非道路领域,主要研发、生产与销售中小功率多缸柴油机,功率覆盖10kW-176kW,产品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发电设备和固定动力等领域。 智能化发电机组主要包括静音发电机组、开架式发电机组和智能化混合能源发电机组(混合能源发电机组系集太阳能、风能发电、市电、柴油发电和储能电池供电于一体的复合能源系统),常规机型功率覆盖 5kW-2000kW,功能及应用可根据客户需求个性化定制。公司智能化发电机组主要应用于数据中心、移动通信等领域;在数据中心领域,除向客户提供大功率发电机组外,还提供工程安装、机房消声降噪、供油系统等一体化解决方案。 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综合运维服务主要是在印度为运营商及铁塔公司提供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安装调试及综合运营维护服务。 (二)经营模式 1、制造类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制造类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四个部分。 (1)研发模式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进行新产品开发与验证,同时也根据客户及市场的需求对原有产品进行升级,不断提高产品性能,降低成本,满足客户要求,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公司竞争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设有产品开发部、技术中心,专门从事核心零部件、柴油发动机及智能化发电机组的研发工作。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针对采购计划制定与执行、供应商管理及价款核算等方面做了详细规范。公司采购计划依据月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制定。同时为保证生产的持续稳定进行,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设定各种主要原材料的最低库存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与合格供应商建立起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了定制采购的质量和交货期。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需求信息编制月度销售计划,制造系统依据销售计划并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安排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及时调整。 (4)销售模式 核心零部件业务主要为配套直销模式;柴油发动机业务主要采用直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发电机组业务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 2、服务类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商业谈判等方式直接与印度海外市场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签订合同,按照服务协议及时提供运维服务。 在印度,主要通过服务商开展运维服务业务。公司根据资金实力、服务水平、服务承诺等因素甄选合格服务商,并进行统一的培训、管理,后续进行定期考核评估,以满足移动运营商、铁塔公司的基站发电机组等设备的运维服务需求。公司以站点为单位采购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按月 结算。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从事行业属于“通 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4)。从终端应用看,公司核心零部件主要用于重卡商用车领域, 属于汽车零部件产业的一部分。 1、重卡商用车市场 从当前市场大环境来看,国内公路物流市场面临着诸多挑战,如货源紧缺、运价低迷等。另 外,高库存问题仍是短期面临的挑战。 2024年 1-6月,重卡市场累计销量 50.42万辆,同比上涨 3.25%,上半年重卡市场 “高开低 走”。 2、柴油发动机市场 当前国内的终端市场增长相对缓慢,企业库存压力大,行业竞争激烈,总体运行依然面临较大压力。2024年 1-6月,柴油机累计销售 262.29万台(其中乘用车用 8.27万台,商用车用 104.83万台,工程机械用 44.18万台,农机用 82.59万台,船用 2.92万台,发电用 18.53万台,园林用0.40万台,通用 0.58万台),同比下降 2.08%。其中多缸柴油机 1-6月累计销量 213.88万台,同比下降 0.87%。 3、备用电源市场 近几年伴随着行业下游市场需求的发展,我国柴油发电机组市场需求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特别是应用技术的发展对柴油发电机组进一步拓宽应用领域起到了积极作用,推动了柴油发电机组市场需求量的增加。柴油发电机组广泛运用于国民经济中的众多领域,包括通信行业、电力行业、石油石化行业、交通运输行业、高层建筑、银行金融业、建筑行业、煤炭行业、制造业等领域。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长期专注于核心零部件、柴油发动机及智能化发电机组、通信基站运维服务行业,积累了良好的声誉和优质的客户资源,有助于公司新兴业务的开拓和发展。公司始终重视客户利益,聚焦行业优质客户,通过积累的品质信赖,与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并不断深化业务合作。公司客户涵盖潍柴动力、一汽解放、联通数科、潍柴雷沃、中集车辆、印度信实集团(Reliance)等。 (二)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紧跟市场和客户创新需求,大力推进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公司设立了产品开发部、技术中心,专门从事零部件新产品的研发及工艺提升、柴油发动机及智能化发电机组产品开发与升级。 (三)智能制造优势 公司坚持精工制造和智能制造,拥有柔性的零部件智能生产线和先进的柴油机及智能化发电机组装配线。其中,核心零部件生产线主要引进日本、韩国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桁架机械手等高端装备,采用以柔性为主的工艺布局,自动化程度高,易于实现产品换型及混线生产,满足了核心零部件加工质量和生产节拍要求,能够适应多品种、多型号和大批量发动机零部件的制造需求。 (四)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持续有效地运行 ISO9001、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GB/T45001/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为公司各类产品的开发提供了保障。公司推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定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形成了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的产品质量。 (五)业务协同与创新优势 公司深化与核心客户的合作,紧跟市场和客户需求,延伸产品线,提高竞争能力。同时,公司不断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具有协同客户同步开发、同步设计、同步布局新产品的能力,确保与客户保持协同发展。 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探索新能源、储能领域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加强沟通交流,做好可行性分析,积极推动转型升级步伐,探索新市场,培育新增长。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 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55,820.78万元,同比下降 21.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687.76万元,同比下降 2.6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90.15万元。 报告期内,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挑战,公司管理层围绕整体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积极主动应对,以提升经营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紧盯市场需求信息,全力组织在手产品订单生产交付,同时持续开拓市场抢抓订单。二是有序推动生产线技改和项目建设,优化产能,满足核心客户产品规划需求。三是针对市场和客户需求,积极开展产品应用开发和工艺优化提升工作。四是开展质量提升工作,加强产品质量规范化管理,优化质量管理体系流程,提升系统分析解决质量问题的能力。五是积极主动采取“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的经营举措,梳理采购、生产、销售有关情况,加强成本费用管控,针对发现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存在的不足,不断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和浪费,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受销售下滑影响,营业成本相应下降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订单减少,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与研发项目所处阶段有关。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资金回收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赎回银行理财同比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分配股利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期末减少 86.60%,主要系“6+9”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 49.57%,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减少 33.27%,主要系子公司在建设备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 31.68%,主要系预付土地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 38.44%,主要系承兑支付货款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减少 35.56%,主要系产量降低,工资相应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增加 30.97%,主要系企业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增加 90.56%,主要系期末未支付费用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 34.35%,主要系子公司“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 225,474,100.3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9.4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PowerHF India Private Limited为全资子公司 Power HF International Pte. Ltd.之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通信基站运维服务,注册资本为 24,150,380卢比。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总资产19,425.69万元,净资产 16,723.72万元,2024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27.97万元,实现净利润317.76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国内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所处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紧密相关,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仍可能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做好国内外市场开拓,推动产品多元化和客户多元化,同时积极开拓新业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主要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核心客户的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公司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如未来公司上述核心客户终止合同、下游行业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施重大资产债务重组、发展战略或经营计划发生调整而导致减少或取消对公司产品服务的采购,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生产经营,从而给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若发生上述情形,公司存在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推动客户多元化战略,将在巩固现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客户,尤其是行业头部客户。 3、对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零部件业务来源于单一大客户的比重较高,存在依赖的风险。 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正积极开拓其他行业头部客户,已取得相应进展。另一方面,公司不断深化现有客户合作,拓展零部件业务,丰富零部件产品系列。 4、公司核心零部件产品价格及毛利存在年降的风险 公司发动机零部件产品所处行业存在价格年度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批量生产后,随着客户采购量的增加,价格会有一定比例的年度降幅。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提升工艺水平、生产高附加值新产品、实施降本增效措施及扩大产能规模等措施抵消年降因素的影响,将会对公司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提升工艺水平、生产高附加值新产品、实施降本增效及扩大产能规模等措施来抵消年降因素的影响。 5、新能源产业发展对内燃机行业的替代风险 在“双碳”政策与市场的双重驱动下,新能源产业增长迅速,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新能源技术的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内燃机业务带来一定影响。应对措施:公司正密切关注包括新能源市场和储能行业的发展,正积极开展相应的研究与对外交流,力争在新能源、储能领域有所拓展。 6、境外市场风险 目前公司通信基站运维业务主要为印度的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提供发电机组及通信基站运维服务。若印度市场的政治、经济、社会和贸易环境,以及外交和产业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公司与境外客户签订合同时,一般约定以印度卢比、美元等外币定价,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已在印度开展本地化运营模式,公司将继续加强国际贸易、所在国产业政策、汇率政策的研究,加强与境外客户的沟通合作,降低境外市场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 5月 21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审议通过,不存在被否决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 1月 2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靳奖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靳奖利先生因个人家庭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于 2024年 1月 25日披露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污水处理方面,公司建设污水处理站 2处,采用化学和生物相结合的处理工艺,对生产、生活废水进行处置,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处理方面,公司废气处理设施 10套,其中颗粒物处理 4套,VOC处理 1套、恶臭处理设施 2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处理设施 1套,苯、甲苯、二甲苯、VOC处理设施 1套。机加工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和催化燃烧后有组织排放;涂装线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和催化燃烧后有组织排放;试车废气经过脱硫后有组织排放。 危险废物处理方面,公司建有专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对危险废物贮存进行监督管理,加强过程管控。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服务机构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分类存放,张贴危废标识,出入库台账清晰。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政府管理规定、行业技术规范,在项目投资、日常运营等各个环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公司在投资项目可行性阶段严格开展环保预评价,分析环保危害性因素,制定环保措施;项目实施中落实环保投资计划,同步建设环保设施;在项目竣工时组织开展环保专项验收,并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效果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或修订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公司编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应急事件时得到有效控制,严控环境污染风险。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环评报告及排污许可的要求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对各排放口开展监测。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污水每月检测一次,废气每季度检测一次,检测结果全部达标。在此基础上,公司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月度、季度常规排污检测,并进行环保全过程控制,确保排放标准及结果全部达标。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致力于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不断完善环保管理方案,加强环保投入,同时注重节能减排。 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1:2015标准,并按体系要求有序开展相关环境管理活动,确保各项环保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积极开展节能减排、轻量化等方面的研究。 公司紧跟国家排放升级趋势,围绕发动机及其上下游产品的节能、环保、智能等发展趋势,不断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持续优化产品性能。目前公司核心零部件满足国六排放标准并协同客户持续创新升级;柴油发动机正在积极开发 4L、5L、7L新产品,新产品起步即满足非道路国四排放要求,并兼顾非道路国五、国六排放需求及出口道路用柴油机市场。公司将继续加大节能减排、产品升级、绿色制造等方面的研发投入。 2、积极开展“碳中和”“碳达峰”政策方面的研究。 公司密切关注包括新能源市场和储能行业的发展,公司管理层也在积极进行相应的市场调研和研究,筹划在“碳中和、碳达峰”政策下公司的发展路径。 3、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的节能减排工作。 推行智能制造,持续优化加工工艺,开展技术改造,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能耗。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党委、工会关爱困难党员、困难职工,积极与上级党委、工会对接,开展帮扶活动。 2、公司关心教育事业,支持教育扶贫,积极帮助家境相对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能够更好的专心学业,报告期内,公司向当地贫困学生家庭捐赠现金及实物累计 11,477.80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 注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宏霞承诺: 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注 3:控股股东 Engineus Power承诺: 1、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及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时本企业及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总数的 25%;且本企业及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如华丰 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有送股、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情形的,则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本公司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本公司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本公司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 3个交易日将通过华丰股份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但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 除外。并且,如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 易所予以备案。 5、本企业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本企业将严格遵守该 等规定。 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华丰股份股票的,本企业违规减持所得归华丰股份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支付给华丰 股份,则华丰股份有权以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予以抵扣。 注 4: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本人违反或不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 1、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确认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承诺人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注 5:控股股东 Engineus Power承诺: 1、本单位目前未从事与华丰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指业务相同或近似等经济行为,下同),未投资或实际控制与华丰股份存在同业竞争的经济 组织。 2、本单位投资或实际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未来将不会参与(包括直接或间接等方式)任何与华丰股份目前或未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若本单位、本单位投资或实际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在业务来往中可能利用自身优势获得与华丰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时,则在获取该机会 后,将在同等商业条件下将其优先转让给华丰股份;若华丰股份不受让该等项目,本单位投资或实际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将在该等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之 前整体转让给其他非关联第三方,而不就该项目进行实施。 4、本单位保证不利用华丰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华丰股份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 5、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则华丰股份有权采取(1)要求本单位及本单位投资或实际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立即停止同业竞争行为,和/或(2)要 求本单位支付同业竞争业务收益作为违反本承诺之赔偿,和/或(3)要求本单位赔偿相应损失等措施。6、以上承诺在本单位作为华丰股份控股股东期间 内持续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 注 6:实际控制人徐华东、CHUI LAP LAM 承诺: 1、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目前未从事与华丰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指业务相同或近似等经济行为,下同),未投资或实际控制与华丰股份存在同业 竞争的经济组织,未在与华丰股份存在同业竞争的经济组织中任职。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投资或实际控制或担任管理职务之其他企业组织目前与华丰股份 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人投资或实际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未来将不会参与(包括直接或间接等方式)任何与华丰股份目前或未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人将不在与 华丰股份存在同业竞争的经济组织中任职(包括实际承担管理职责)。 3、若本人、本人投资或实际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在业务来往中可能利用自身优势获得与华丰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时,则在获取该机会后, 将在同等商业条件下将其优先转让给华丰股份;若华丰股份不受让该等项目,本人投资或实际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将在该等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之前整体 转让给其他非关联第三方,而不就该项目进行实施。 4、本人保证不利用持股及在华丰股份任职的地位损害华丰股份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华丰股份有权采取(1)要求本人及本人投资或实际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立即停止同业竞争行为,和/或(2)要求本人 支付同业竞争业务收益作为违反本承诺之赔偿,和/或(3)要求本人赔偿相应损失等措施。 6、以上承诺在本人作为华丰股份实际控制人以及在华丰股份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持续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 注 7:控股股东 Engineus Power承诺: 1、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组织(包括除华丰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外其他所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 决策影响的企业组织,下同)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华丰股份(含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华丰股份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 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华丰股份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华丰股份拆借、占用华丰股份资金或采取 由华丰股份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华丰股份资金。 2、对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与华丰股份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 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 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 3、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与华丰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规定,并将严格遵守华丰股份章程、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本单位在华丰股份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将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需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 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予执行。 4、本单位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华丰股份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华丰股份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 侵占华丰股份利益的,华丰股份有权单方终止关联交易,华丰股份损失由本单位承担。 5、上述承诺在本单位构成华丰股份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注 8: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华丰股份(含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 对于华丰股份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华丰股份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组织将严格避免向华丰股份拆借、占用华丰股份资金或采取由华丰股份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华丰股份资金。 2、对于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与华丰股份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 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 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 3、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与华丰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规定,并将严格遵守 华丰股份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华丰股份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本人将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需报经 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予执行。 4、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华丰股份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华丰股份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 占华丰股份利益的,华丰股份有权单方终止该等关联交易,华丰股份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5、上述承诺在本人构成华丰股份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注 9:公司控股股东 Engineus Power、实际控制人徐华东、CHUI LAPLAM承诺: 如华丰股份及其子公司因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主 管机关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处以行政处罚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受到行政处罚而支出 的费用和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注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真实性的承诺: 1、公司承诺: 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5个交 易日内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届时本 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本公司同时承诺,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依法回(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