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大商股份(60069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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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8:16:2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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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94 公司简称:大商股份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吕伟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晓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晓静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的相关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2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
名和盖章的会计报表。 |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
的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 大商股份、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章程》 | 指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大商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DASHANG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D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吕伟顺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公司办公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16001 | | 公司网址 | http://www.dashanggufen.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证券部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大商股份 | 600694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3,668,820,883.08 | 3,978,375,398.32 | -7.7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3,987,621.91 | 355,147,617.99 | 25.0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83,017,892.91 | 321,559,992.09 | 19.1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521,349.58 | 1,258,745,279.67 | -72.55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554,337,659.78 | 8,395,828,401.08 | 1.89 | | 总资产 | 17,572,052,077.33 | 18,040,619,167.27 | -2.6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
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2 | 1.25 | 13.6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2 | 1.25 | 13.6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2 | 1.13 | 7.9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8 | 4.36 | 增加0.82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7 | 3.94 | 增加0.5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
(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514,660.8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 8,813,189.29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
(如适用) | | 补助除外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6,193,087.3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736,723.82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等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的损益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749,602.8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590,711.52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46,823.63 | | | 合计 | 60,969,729.00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情况说明
2024年上半年,我国经济继续保持恢复向好的态势,整体运行平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733元,同比名义增长5.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3.60万亿元,同比增长3.7%。按零售业态分,便利店、专业店、超市的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5.8%、4.5%和2.2%,而百货店和品牌专卖店的零售额则分别同比下降3.0%和1.8%,反映出传统零售业态在去年较高基数下增长有所放缓。此外,全国网上零售额达到7.10万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5.96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3%。公司经营区域和店铺主要位于东北地区,上半年,辽宁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088.3亿元,同比增长4.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黑龙江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662.1亿元,同比增长1.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
2024年是商务部确定的“消费促进年”。我国消费市场保持恢复态势,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表现良好,新型消费形式不断涌现,服务消费增长迅速。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促消费政策推动下,未来随着扩内需战略持续显效,社会预期逐渐改善,出行需求及体验式消费意愿保持增长,预计消费市场保持回升向好态势。
上半年,消费者延续了在消费决策中将更聪明、更理性、更追求性价比的特点。根据尼尔森调研数据,与去年初相比,经济相对较弱的消费群体出现了反弹迹象,而整体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度也有所上升,注重低价和性价比的消费者占比均有所增加,而追求进阶价值和维持消费习惯的消费者则相对较少,性价比和高价值成为当前零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这种背景下,零售企业需要更加精准地把握消费者的需求,在全渠道视野下基于正确的价格和价值定位迭代业务模式,寻找新增长点。
(相关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在报告期内,公司坚定秉承实体零售的主营业务方向,持续优化与丰富业务版图,形成了以百货连锁、超市连锁、电器连锁为核心的三大主力业态。凭借多商号、多业态的经营发展模式,与旗下大商天狗网、大商高端酒店及大商地产等多元化业务相互融合,构筑起独具特色的立体商业发展格局,为投资者展现了强大的商业生态和增长潜力。现代高档百货麦凯乐、大型综合购物中心新玛特以及时尚流行百货千盛等特色商号,已经成为行业知名品牌,深受消费者喜爱。同时,公司以创新思维,汇聚全球商业智慧,推出了新模式新商号——城市乐园,其融合了最新业态与行业创新成果,为消费者提供全新的购物体验。
目前,旗下百余家实体店铺遍布辽宁、黑龙江、河南和山东等地区的核心商圈,实现了广泛的市场覆盖,在多个区域内均保持着行业龙头地位,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日益增强。
公司传统百货店业务积极顺应市场趋势,把握消费者需求变化,全面调整商品结构。通过增加黄金珠宝品类面积以及扩大餐饮、娱乐、休闲等体验项目,成功提升了百货店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公司深刻认识到黄金珠宝作为高附加值商品的市场潜力,引进了更多国内外知名珠宝品牌,丰富了产品线。同时对黄金珠宝销售场景进行了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舒适、高端的购物环境,带动了珠宝品类销售额的快速增长。在体验项目方面,公司加大了对餐饮、娱乐、休闲等体验项目的投入,引入了更多具有创新性和吸引力的体验项目,如特色餐饮店、电影院、儿童游乐区等。
在超市店业务方面,公司采取了在百货店内配套经营或社区内独立经营的策略,灵活应对市场变化。超市店主要经营食品、生鲜、非食等品类,以自营模式为主,确保商品品质和成本控制。
公司的电器专业店业务也取得了显著成绩,通过打造智能家电体验馆,为消费者提供了直观、便捷的购物体验,并以全方位的售后服务,赢得了消费者的广泛好评。公司不仅在自营店业务上取得了稳健的发展,更在业务模式上进行了积极的创新与拓展,新增加了电器店加盟模式,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带来了更多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也增强了与合作伙伴之间的紧密合作关系,实现了共赢发展。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加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改革与创新发展策略
公司坚持改革创新的核心理念,在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探索和实施零售业务模式的创新与优化。
通过全球产供销一体化战略,公司创造了新的生产和消费模式,有效回归并强化了商业的本质价值。
2、完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专业管理团队。
公司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模式,打造专业团队。依托于全面细致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确保了经营活动的稳定性、目标的明确性以及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响应。高效的管理流程和及时的决策机制保证了公司运营的高效率和可控性,进而有力地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密集的网络布局与显著的规模优势
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店铺网络,尤其在辽宁、黑龙江、河南、山东等关键省份拥有强大的零售网络。这些店铺大多选址于城市的核心商圈和主要社区,在多个区域内占据领先地位,成为行业标杆。通过广泛的网络覆盖,公司不仅提升了市场渗透率,也增强了品牌的可见度和影响力,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购物体验,巩固了公司的规模优势。
4、多业态融合的全渠道发展策略
公司积极推进多业态、多品牌的全渠道发展模式,旗下拥有包括高端百货麦凯乐、大型购物中心新玛特、流行百货千盛,以及大商超市、大商电器等多个知名商业品牌。通过整合资源,实现了线上线下的无缝对接,公司不仅在实体店铺提供卓越的购物体验,还通过构建“天狗”线下实体后盾,进一步强化了多渠道、多业态的竞争优势,确保消费者无论在哪个渠道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体验。全方位的发展策略,有效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的购物需求,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5、进一步打造独特的国际稀缺商品优势
公司依托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整合国内外的优质资源,成功引进了一系列全球地理标志性的稀缺商品,在市场上塑造了鲜明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增强了公司的市场吸引力和品牌价值。商品优势不仅提升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也为公司带来了增长动力和利润空间。
6、构建稳固的产业链合作网络
公司始终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深入挖掘商业零售的潜力。一方面,公司通过整合国内外的优质稀缺商品资源,确保了产品的独特性和竞争力;另一方面,实行集中采购和分销的经营模式,提高商品采购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公司积极构建并维护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关系,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厂商建立长期互惠共赢的战略合作联盟,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商品供应和市场份额。
7、良好社会形象与品牌价值
公司在发展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所在区域带来了先进商业理念、就业机会及税收贡献。
通过参与和支持公益事业,实现了与社会的和谐共赢。公司秉承“细致入微”和“对消费者全面负责”的服务宗旨,赢得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赞誉,使得公司在商业成功的同时,也为社会的繁荣和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认真贯彻“一固三新”发展战略,即“巩固主阵地,开辟新战场,发挥新优势,创造新气象”。存量增量并重,新老战场同时发力,坚持净利导向,提升经营质量,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69亿元;实现净利润4.82亿元,同比增加8,704万元,增长22%;归母净利润4.44亿元,同比增加8,884万元,增长25%;归母扣非净利润3.83亿元,同比增加6,146万元,增长19%。
影响净利润同比增加的主要因素有:一是,在整体营业收入略降的情况下,综合毛利率增长1.82个百分点,带动利润增加6,692万元。二是,费用总额同比减少11,106 万元,其中,变化幅度较大的费用项目主要是人工成本同比减少7,965 万元;能源费、修理费同比减少1,568万元。
从公司经营区域看:8个大的区域中,大连、沈阳、山东、大庆、牡丹江、河南,6个区域均实现上半年利润增长,仅抚顺、锦阜地区利润同比略有下降。
业绩比较突出地区是大庆、牡丹江、山东的鲁中、其它区域中的佳木斯地区等,这些地区店铺店网分布较合理,既有中高定位的新玛特店、也有面向大众的百货店,这种多样化的零售布局满足了当地各消费层次的购物需求。为了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店铺持续优化布局,积极引入具有吸引力的的休闲、娱乐类项目,增加客流量。同时,品牌不断升级,增加地区首店、旗舰店,提升店铺吸引力和竞争力。这些地区店铺同时是当地政府消费券的主要核销场所,也有效的提升了店铺的销售业绩。
沈阳、河南、锦州、抚顺等地区,面临客流减少、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品牌在这些区域的新店扩展也较为谨慎,部分品牌开始调整自身战略,选择关闭低线城市专柜,加剧了地区店铺招商难度。部分品牌选择了比较保守的经营策略,不进行品牌形象升级、活动投入等,这种保守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店铺的经营业绩。特别是河南和抚顺地区,为了及时止损,公司关闭了几家长期亏损店铺。公司将以盈利为前提,因地制宜,快速调整经营及招商策略,适应市场的变化,促进这些地区的业绩改善与指标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3,668,820,883.08 | 3,978,375,398.32 | -7.78 | | 营业成本 | 2,113,020,357.64 | 2,363,876,038.20 | -10.61 | | 销售费用 | 409,482,680.11 | 474,795,601.84 | -13.76 | | 管理费用 | 368,828,249.89 | 414,442,088.92 | -11.01 | | 财务费用 | 65,506,412.30 | 65,643,521.72 | -0.21 | | 研发费用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521,349.58 | 1,258,745,279.67 | -72.5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8,790,470.38 | 80,173,117.52 | 908.8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3,346,678.80 | -491,122,524.72 | 18.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减少。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货币资金 | 3,517,449,219.69 | 20.02 | 2,945,296,766.15 | 16.33 | 19.43 | | | 应收款项 | 227,447,211.27 | 1.29 | 244,482,249.44 | 1.36 | -6.97 | | | 存货 | 4,606,914,374.55 | 26.22 | 4,535,399,178.02 | 25.14 | 1.58 | | | 合同资产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46,580,429.76 | 0.83 | 150,658,345.84 | 0.84 | -2.71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3,703,166.43 | 0.19 | 32,584,708.22 | 0.18 | 3.43 | | | 固定资产 | 3,988,691,964.50 | 22.70 | 3,931,369,528.52 | 21.79 | 1.46 | | | 在建工程 | 10,016,758.72 | 0.06 | 9,368,397.66 | 0.05 | 6.92 | | | 使用权资产 | 2,361,629,951.19 | 13.44 | 2,658,075,751.43 | 14.73 | -11.15 | | | 短期借款 | | | | | | | | 合同负债 | 1,186,123,358.40 | 6.75 | 1,255,704,516.72 | 6.96 | -5.54 | | | 长期借款 | | | | | | | | 租赁负债 | 2,753,904,444.37 | 15.67 | 3,070,544,463.83 | 17.02 | -10.31 |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46(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11%。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余额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450,000,000.00 | 预付卡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9,176,385.43 | 法院冻结款项 | | 合计 | 459,176,385.43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
提的减
值 | 本期购买金
额 | 本期出售/赎
回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 | 181,819.92 | -379.60 | | | 58,990.98 | 142,089.08 | | 98,342.22 | | 私募基金 | 612.19 | -100.50 | | | | | | 511.69 | | 合计 | 182,432.11 | -480.10 | | | 58,990.98 | 142,089.08 | | 98,853.9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子公司全称 | 业务 | 注册
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占公司
净利润
比例% | 净利润
较上年
变动% | | 大连国际商贸大厦
有限公司 | 商业
零售 | 300,000,000 | 1,778,950,911.65 | 912,129,511.53 | 13,751,772.61 | 2.85 | -11.06 | | 大商大庆新玛特购
物广场有限公司 | 商业
零售 | 150,000,000 | 1,555,849,115.29 | 817,991,238.55 | 71,197,306.62 | 14.76 | 14.72 | | 大商大庆百货大楼
有限公司 | 商业
零售 | 1,000,000 | 654,874,197.80 | 427,337,240.36 | 37,917,484.51 | 7.86 | 6.67 | | 大商抚顺百货大楼
有限公司 | 商业
零售 | 77,800,000 | 542,050,439.91 | 255,146,745.70 | 13,650,166.71 | 2.83 | 1.19 | | 子公司全称 | 业务 | 注册
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占公司
净利润
比例% | 净利润
较上年
变动% | | 漯河新玛特购物广
场有限公司 | 商业
零售 | 1,000,000 | 331,478,226.03 | 231,812,794.83 | 22,648,903.84 | 4.70 | 12.34 |
注:大庆新玛特、漯河新玛特净利润增幅较大,主要是采取了多项提升毛利及毛利率的有效措施,毛利增长较大,同时严控费用,带动净利润稳定增长。大连国际商贸大厦净利润降幅较大,主要是其分公司麦凯乐大连总店、麦凯乐西安路店、麦凯乐开发区店经营业绩下降。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实体零售企业,目前仍面临着多重风险与挑战:
1、消费需求与习惯的演变。随着消费者收入水平的变动以及购物行为的转变,对商品品质和购物体验的期望愈发增高。这要求实体零售企业不断调整商品结构,优化服务水平,以适应消费者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否则市场份额可能会被削减。
2、激烈的市场竞争。一方面,地域性市场趋于饱和,同行业竞争加剧,实体零售企业的发展空间受到挤压;另一方面,电商平台凭借用户体验和物流服务,吸引了大量消费者,改变了消费者的购物倾向。实体零售业不仅要应对电商平台在价格、品牌和流量方面的挑战,还要应对来自其他实体零售企业的竞争,盈利水平面临严峻考验。
3、数字化转型的压力。在数字化时代,实体零售业需要进行经营模式的创新,包括引入线上线下融合的销售模式、优化供应链管理以提高效率、运用大数据精准营销等。然而,转型过程中可能面临技术投入成本高、人才短缺、新旧模式衔接不畅等问题,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业绩。
4、成本上升的困扰。包括房租、人力、原材料等成本的不断上涨,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5、政策法规的影响。环保、税收、劳动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不断调整和完善,实体零售企业需要及时适应,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经营成本的增加。
6、社会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如经济增长放缓、通货膨胀、贸易摩擦等宏观因素,都会对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和能力产生影响,从而给实体零售业带来不确定性。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会议届
次 | 召开日
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4年
第一次
临时股
东大会 | 2024年
1月 11
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 1月
12日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6.《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7.《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8.《关于修订<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23年
年度股
东大会 | 2024年
5月 8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 5月
9日 | 1.《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3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3.《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4.《2023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5.《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6.《关于聘
请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大
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关于
拟注销已回购股份的议案》;10.《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11.《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次,临时股东大会 1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 张 颖 | 财务负责人 | 离任 | | 宋晓静 | 财务负责人 | 聘任 | | 宋文礼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 邢裕奇 | 监事 | 选举 | | 李娜娜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涉及商业零售业务,不属于重点排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公司始终追求环保、健康、安全理念,致力于成为实施节能减排、绿色产品销售和环保购物三位一体的实体零售企业,切实履行企业环境保护责任。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节能降耗始终备受关注,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经营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来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碳排放:
首先,公司在自动扶梯入口处安装光电开关,根据顾客的进出情况自动调整电梯转速,实现电梯交替作业,从而避免空载或超载情况发生,大大提高了电梯的运行率和安全性; 第二,公司在设定商场的空调温度时,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在保持顾客舒适度的前提下,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来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三,公司选用节能环保的 LED 照明产品替代传统的白炽灯,达到降低能源消耗的目的; 第四,公司采用多款感应式水龙头,减少不必要的水资源,进一步实现了节能源降耗; 最后,公司积极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办公,使用 OA办公系统等信息软件无纸化办公,开展远程视频培训、网络会议等活动。同时,在公司内部倡导员工节约意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节能降碳行动,比如倡导低碳出行,减少非必要的商务差旅等,共同努力打造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发展。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 承诺
期限 |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收购报
告书或
权益变
动报告
书中所
作承诺 | 解决关
联交易 | 大商集团有
限公司、大
商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
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
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16年
5月9日 | 否 | | 是 | | | | | 解决关
联交易 | 大商集团及
大商集团控
股、实际控
制的其他公
司 | 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
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
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17年
5月23
日 | 否 | | 是 | |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 | | | | | | | | | | | 起诉(申
请)方 | 应诉(被申请)
方 | 承担连
带责任
方 | 诉讼
仲裁
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
裁)涉及
金额 | 诉讼(仲裁)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
影响 | 诉讼(仲
裁)判决
执行情况 | | 大连博原
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大连国
际商贸
大厦有
限公司、
大连国
际商贸
大厦有
限公司
麦凯乐
西安路
店 | 民事
诉讼 | 2004年大连商业城与本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出租大连市沙河口区罗斯福广场。2007
年,博原公司承继出租方权利义务。2023年 2月,博原以本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
财务报表,造成租金损失为由,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
方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返还租赁房屋,并要求本公司支付滞纳金 123,446.94元、
租金损失 1,000万元(暂计,以法院委托司法审计报告结论为准),要求国际商贸、西
安路店承担连带责任。2023年 11月 16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本公司向大连博原有限公司支付租金 4,319,395.23元,并支付租金数额 5%的违约金
215,969.76元、滞纳金 12,344.00元,大连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大连国际商贸大
厦有限公司麦凯乐西安路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驳回了博原公司其他诉
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公司及博原公司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1,012.34 | |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2024年 3月
8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已履行判
决 | | 报告期内: | | | | | | | | | | | 起诉(申
请)方 | 应诉(被申请)
方 | 承担连
带责任
方 | 诉讼
仲裁
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
裁)涉及
金额 | 诉讼(仲裁)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
影响 | 诉讼(仲
裁)判决
执行情况 | | 寇国强 | 大商抚顺百货
大楼有限公司
(被告)辽宁
莱亿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第三人) | 无 | 民事
诉讼 | 辽宁莱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房屋出租给子公司抚顺百货大楼经营使用,后辽宁
莱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抚顺百货大楼出具函,告知将其《商业用房租赁合同》
中的租金债权及主张相应违约的权利一并转移至寇国强。寇国强向抚顺市新抚区人
民法院起诉抚顺百货大楼,要求支付 2020年度剩余部分、2021年全年及 2022年 1、
2、3季度租金、利息、违约金。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大商抚顺
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向寇国强支付租金 32,525,049.96元及利息。后大商抚顺百货大楼
有限公司和寇国强均提起上诉,经辽宁省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于 2023年 12
月 28日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 3,252.50 | | 大商抚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及寇国强均向辽宁
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已于 2024年 4
月 3日出具受理通知书,尚未裁判。 | | | | 新乡市靖
业房地产
开发有限
公司 | 大商集团(新
乡)新生活时
代广场购物有
限公司 | 大商股
份有限
公司 | 民事
诉讼 | 2016年新生活广场与靖业房地产等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以总价款 1.56亿元购买
位于新乡市平原路 139号大厦的部分物业,建筑面积 2.74万平(大厦其他部分已出
售给其他方并由新乡市盛世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租赁等方式实际管理)。新生活广场又与同泰物业及金源物业签订《房屋租赁协
议》,租赁靖业房地产已出售的物业,已达到新生活广场完整自持整个大厦用于整体
经营规划的目的。交付中靖业房地产有 12套房屋产权未过户,新生活广场在支付合
同价款时扣留了 573.8万元。后因靖业房地产交付的房屋存在消防问题,导致政府
部门要求新生活广场停业整顿,造成经济损失,新生活广场因靖业房地产造成经济
损失及逾期过户违约,未付剩余 573.8万元购房款。2023年 11月靖业房地产向新乡
市红旗区人民法院起诉大商集团(新乡)新生活时代广场购物有限公司,要求支付
5,738,833.66 元及违约金 4,786,187.27元(暂计算至 2023年 9月 15日),并要求大
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新乡新生活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靖业公司支
付违约金 600万元(减去本诉靖业公司起诉总金额后),并要求靖业公司承担逾期支
付违约金的利息 148,909.59元。 | 1,667.39 | | 2024年 2月 1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新乡新
生活向靖业房地产支付剩余购房款 4,978,076.19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 1,493,422.86元,大商股份有
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驳回新乡新生活的反诉请
求。双方上诉后,在新乡中院二审阶段达成调解,
新乡新生活一次性支付靖业房地产 5,738,742元
后,双方案件终结。 | | 已支付
5,738,742
元。 | | 新乡市盛
世同泰物
业管理有
限公司、
新乡市金
源物业管
理有限公
司 | 大商集团(新
乡)新生活时
代广场购物有
限公司 | 无 | 民事
诉讼 | 2016年新生活广场与同泰物业及金源物业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位于新乡市
平原路 139号大厦的部分物业,已达到新生活广场完整自持整个大厦用于整体经营
规划的目的。签订合同后,同泰物业、金源物业交付的房屋存在消防问题,导致政
府部门要求新生活广场停业整顿,造成损失。新乡新生活提起诉讼解除租赁合同,
经新乡中院一审、河南高院二审后判决租赁合同于 2021年 2月 18日终止。2023年
6月 8日,同泰物业、金源物业以租赁合同纠纷为由,向新乡市红旗区法院起诉要
求新乡新生活支付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及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滞纳金,其中迟延
支付租金而产生的违约金 1,307,793.72 元、滞纳金 1,147,588.12 元(暂计),单方解
除合同违约金 2,000万元、滞纳金 1,450万元(暂计)。2023年 12月 8日,新乡市
红旗区法院一审判决大商集团(新乡)新生活时代广场购物有限公司向新乡市盛世
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解约违约金 2,000 万
元、迟延支付租金违约金 85.64 万元,合计 2,085.64 万元;驳回新乡市盛世同泰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 3,695.54 | | 一审判决后各方均提起上诉,新乡市中级法院于
2024年 4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二审已判
决,判决
款
2085.64
万元暂未
支付,正
在执行和
解中。 | | 报告期内: | | | | | | | | | | | 起诉(申
请)方 | 应诉(被申请)
方 | 承担连
带责任
方 | 诉讼
仲裁
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
裁)涉及
金额 | 诉讼(仲裁)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
影响 | 诉讼(仲
裁)判决
执行情况 | | 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
公司辽宁
省分公司 | 本公司;瓦房
店市新城区开
发建设有限公
司(第三人) | 无 | 民事
诉讼 | 2006年 9月,公司与瓦房店市新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二
十年。2024年 4月信达公司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为由向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公司向信达公司支付本应向新城公司支付的三年房租款 200万元(暂计)。 | 200.00 | |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一审已开庭(2024年 4月 18
日),尚未判决。 | | | | 北京予豪
科技有限
公司 | 大商抚顺百货
大楼有限公
司、辽宁莱亿
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第三
人) | 无 | 民事
诉讼 | 辽宁莱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房屋出租给子公司抚顺百货大楼经营使用,后辽宁
莱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抚顺百货大楼出具函,告知将其《商业用房租赁合同》
中的部分租金债权转让至北京予豪科技。2024年 7月,北京予豪科技以房屋租赁合
同纠纷向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商抚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支付
2,600万元租金及利。 | 2,600.00 | | 大商抚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已向顺城区人民法
院提起管辖权异议,顺城区法院一审裁定驳回。
2024年 7月 31日大商抚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上
诉至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裁判。 | | | | 大商抚顺
百货大楼
有限公司 | 辽宁莱亿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司(被告) | 无 | 民事
诉讼 | 辽宁莱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房屋出租给子公司抚顺百货大楼经营使用,双方因
租赁合同履行发生纠纷。2024年 7月 26日抚顺百货大楼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判令解除双方签署的《商业用房租赁合同》,要求辽宁莱亿向抚顺百货
大楼支付违约金5,000万元,赔偿装饰装修损失29,076,100元、经济损失59,719,139.68
元及资金占用费 6,445,469.68元(暂计算至起诉之日 2024年 7月 17日止),并要求
判令本案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如有)、鉴定费(如有)等因诉讼产
生的费用由辽宁莱亿承担。上述金额共计 512,039,448.68元。 | 51,203.94 | | 一审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开庭。 | | | | 大商集团
郑州新玛
特购物广
场有限公
司 | 河南盛润置业
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熙
普企业
管理咨
询有限
公司 | 民事
诉讼 | 2007年 3月郑州新玛特与盛润置业签订房屋租赁及管理合同【郑州建设路店项目】,
租期二十年。2021年 12月,盛润置业要求郑州新玛特将 2022年 1月 1日起的应付
租金支付至熙普管理,三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因 2019年以来负一层物业条件不满足
使用条件等原因,2023年 5月郑州新玛特起诉盛润置业、熙普管理,要求解除《房
屋租赁及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并要求盛润置业赔偿经营损失 1,802,998元、装修
损失 6,766,00元、负一楼租金损失 3,214,249.87元。 | 834.94 | | 2024年 2月,盛润置业、熙普管理提起反诉,要
求郑州新玛特支付因损坏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
备产生的维修费用损失 170万元(暂计),并要
求支付租金 11,387,233.44 元、逾期违约金
1,297,458.26元、解除合同违约金 550,114.63元。
2024年 8月 6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确认郑州新玛特与盛润置业签订的《房
屋租赁及管理合同【郑州建设路店项目】》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终止,并解除三方签订的
《补充协议(一)》,判决郑州新玛特支付房屋租
金 4,946,754 元。 | | 一审判决
于 2024
年8月22
日生效。 | | 郑州宝龙
房屋租赁
有限公司 | 大商河南商业
管理有限公司 | 大商集
团河南
超市连
锁发展
有限公
司、大商
集团(郑
州)商业
投资有
限公司 | 民事
诉讼 | 郑州宝龙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将房屋出租给大商河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
2024年 3月 28日,宝龙公司向河南商业管理发函解除租赁合同,并提出 30日内撤
场搬离完毕等要求。2024年 4月 28日,河南商业管理向宝龙公司交还了场地。2024
年 6月宝龙公司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
于 2024年 3月 28日解除,河南商业管理将瑜伽馆腾空并搬离,并按 10720.78元/
月支付瑜伽馆的占用费。同时要求河南商业管理支付综合物业服务费 267,582.98元、
2023年空调制冷能耗费 304,673.75元、水费 243.95元、解约违约金 500万元,大商
集团河南超市连锁发展有限公司、大商集团(郑州)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
任。 | 559.715 |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
已开庭(2024年 7月 18日),尚未判决。 | | | | 报告期内: | | | | | | | | | | | 起诉(申
请)方 | 应诉(被申请)
方 | 承担连
带责任
方 | 诉讼
仲裁
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
裁)涉及
金额 | 诉讼(仲裁)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
影响 | 诉讼(仲
裁)判决
执行情况 | | 大商股份
郑州商业
投资有限
公司 | 河南省金博大
投资有限公司 | 无 | 民事
诉讼 | 2013年 5月郑州投资与金博大投资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购买其 5.41亩土
地使用权,拟用于金博大二期项目开发。因金博大投资隐瞒该地块在签订《土地使
用权转让协议》前尚存在共有权人的情况,且与郑州投资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
议》后,继续出售该地块之上的房屋,导致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权人进一步增
加,人为增加了土地使用权的分割难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基于上述纠纷,
郑州投资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由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被告无法办
理土地使用权分割过户手续,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017年 6月 29日,原告向河南
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并要求被告返
还出让款、赔偿损失。河南省高院判决被告返还土地出让款并赔偿损失,后最高人
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两级法院均认为,由于金博大投资公司原因致使郑州市
太康立体影院每年支付逾期补偿金,支持了相关补偿金损失。目前,郑州太康电影
院补偿金仍在持续产生,截至 2024年 5月 30日,仍有 2,079万元损失未获被告赔
偿。2024年 8月 28日,郑州商业投资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
法判决: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郑州市太康立体电影院逾期安置补偿金损失 2,079万
元(暂计算至 2024年 5月 30日),并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2、
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 2,790.00 | |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定于 2024年 8月 28日开庭审
理。 | | | | 广东九沣
鞋业有限
公司 | 大商大庆新玛
特购物休闲广
场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民事
诉讼 | 广东九沣鞋业有限公司与大商大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签订联销合同,在
大庆新玛特店经营 VMe女鞋品牌。2024年 2月 19日,九沣鞋业向大庆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庆新玛特支付销货款 3,642,255.25 元及逾期付
款损失 200,945.88元(暂计),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384.3 |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已开庭
(2024年 2月 19日),尚未判决。 | | | | 天津市建
工工程总
承包有限
公司 | 大商城市乐园
(大连)有限
公司、 | 本公司 | 民事
诉讼 | 2021年 12月,大商城市乐园与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签订《大连东港乐
园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合同》。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2024年 8月,天建
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向大连市中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程款
3,467.7万元,其中包括施工费用 29,483,058元、工程索赔费用 2,493,942元、提前
完工奖励 270万元及利息 193,383,66元(暂计),要求法院确认工程项目质量保修期
至 2023年 10月 31日,并要求法院确认天建公司对案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上述
款项暂合计 34,870,383.7元。大商城市乐园(大连)有限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天建
公司支付逾期交接违约金 1010万元、逾期竣工违约金 600万元、审减扣款 317855.97
元,要求天建公司履行合同维修义务并支付逾期维修违约金 30.5万元。 | 3,487.03 |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已开庭(2024年 8月
9日),尚未判决。 | |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 关联交易结
算方式 | | 贝莱德(大连)啤酒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购买商品 | 采购啤酒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7,735,971.60 | 0.43 | 转账 | | 大商茶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购买商品 | 采购茶叶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7,735,510.03 | 0.43 | 转账 | | 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红酒、茶叶、澳牛、橄榄油等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21,462.48 | 0.00 | 转账 | | 大连大商新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买节能设备及相关服务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160,484.00 | 0.51 | 转账 | |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茅台、新疆特产、澳牛等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80,480,374.44 | 4.49 | 转账 | | 大商集团大连大菜市果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果品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11,670,763.69 | 0.65 | 转账 | | 大商集团大连大菜市蔬菜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蔬菜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4,156.88 | 0.00 | 转账 | | 哈恩橄榄油(大连)进口商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橄榄油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2,489,646.56 | 0.14 | 转账 | | 上海红上商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红酒、澳牛、咖啡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193,698,941.92 | 10.81 | 转账 | | 深圳大商全球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红酒、澳牛、咖啡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45,802,202.24 | 2.56 | 转账 | | 澳纯国际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澳牛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208,809.02 | 0.01 | 转账 | | 大连大商风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装修工程 | 协议约定,不高于同类市场价格 | 4,547,773.53 | 14.54 | 转账 | |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接受劳务 | 广宣费 | 不高于市场同类服务价格 | 21,698.11 | 0.14 | 转账 |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 关联交易结
算方式 | | 北京大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澳牛等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119,331.64 | 0.00 | 转账 | | 北京天客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红酒、澳牛、咖啡等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2,219,653.27 | 0.09 | 转账 | | 贝莱德(大连)啤酒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能源费 | 公共服务费收费价格 | 5,520.29 | 0.00 | 转账 | | 大连大商典当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电话费 | 公共服务费收费价格 | 479.73 | 0.00 | 转账 | | 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销售商品 | 家电、红酒、澳牛等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47,180,492.60 | 1.82 | 转账 | |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销售商品 | 家电、红酒、澳牛等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65,600,999.03 | 2.53 | 转账 | | 大连大商风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能源费 | 公共服务费收费价格 | 3,361.22 | 0.00 | 转账 | | 桂林微笑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家电、澳牛、咖啡等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1,783,982.85 | 0.07 | 转账 | | 大商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家电、红酒、澳牛等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3,618,005.01 | 0.14 | 转账 | | 青岛大商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能源费 | 公共服务费收费价格 | 114,376.89 | 0.01 | 转账 |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友谊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家电、红酒、澳牛、咖啡等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25,042,684.56 | 0.97 | 转账 | | 满洲里友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家电等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47,396.24 | 0.00 | 转账 | | 沈阳大商影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能源费 | 公共服务费收费价格 | 51,583.21 | 0.00 | 转账 | | 大商集团(驻马店)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红酒、澳牛、咖啡等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1,752,705.37 | 0.07 | 转账 | | 大连大商影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能源费 | 公共服务费收费价格 | 24,742.75 | 0.00 | 转账 | | 大商茶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能源费 | 公共服务费收费价格 | 12,386.65 | 0.00 | 转账 | | 大商报关行(大连)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能源费 | 公共服务费收费价格 | 2,694.82 | 0.00 | 转账 | | 漯河大商影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能源费 | 公共服务费收费价格 | 117,500.79 | 0.01 | 转账 | | 哈恩橄榄油(大连)进口商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能源费 | 公共服务费收费价格 | 5,600.34 | 0.00 | 转账 | | 上海红上商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咖啡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14,593.17 | 0.00 | 转账 | | 大商集团齐齐哈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红酒、澳牛、咖啡等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2,942,526.09 | 0.11 | 转账 | | 大连大商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能源费 | 公共服务费收费价格 | 4,291.02 | 0.00 | 转账 | | 邹平大商影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能源费 | 公共服务费收费价格 | 72,738.50 | 0.01 | 转账 | |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红酒、澳牛、咖啡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10,102,868.12 | 0.39 | 转账 | | 北京亦庄大商超市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澳牛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22,979.01 | 0.00 | 转账 | | 大商集团大连大菜市果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红酒、澳牛、咖啡 | 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 238,070.25 | 0.01 | 转账 | | 大连新玛特大商影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电话费 | 公共服务费收费价格 | 749.38 | 0.00 | 转账 | |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软件服务费 | 协议约定,不高于同类市场价格 | 100,000.00 | 0.01 | 转账 | |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提供劳务 | 物业费 | 协议约定,不高于同类市场价格 | 1,152,400.69 | 0.11 | 转账 | |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45,314.27 | 0.00 | 转账 | | 贝莱德(大连)啤酒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15,685.71 | 0.00 | 转账 | | 哈恩橄榄油(大连)进口商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4,357.14 | 0.00 | 转账 |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 关联交易结
算方式 | | 大连大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42,874.28 | 0.00 | 转账 | | 大连大商影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17,254.29 | 0.00 | 转账 | | 大连新玛特大商影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251,385.95 | 0.02 | 转账 | | 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4,879.98 | 0.00 | 转账 | | 青岛大商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435,834.23 | 0.04 | 转账 | | 沈阳大商影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380,952.38 | 0.04 | 转账 | | 淄博大商影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299,821.44 | 0.03 | 转账 | | 大庆大商影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268,367.63 | 0.02 | 转账 | | 大连大商典当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87,699.04 | 0.01 | 转账 | | 漯河大商影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141,114.21 | 0.01 | 转账 | | 邹平大商影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286,785.72 | 0.03 | 转账 | | 大连大商风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15,685.71 | 0.00 | 转账 | | 大商茶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73,984.29 | 0.01 | 转账 | | 大连大商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74,914.26 | 0.01 | 转账 | | 沈阳千盛大商影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出租 | 协商确定 | 428,571.43 | 0.04 | 转账 | |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其他流出 | 人员委托管理 | 协议定价 | 1,044,183.06 | 0.27 | 转账 | | 大连大商集团新农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承租 | 协商确定 | 1,680,776.10 | 0.56 | 转账 | | 中兴—大连商业大厦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承租 | 协商确定 | 19,591,660.33 | 6.55 | 转账 | | 大商集团河南超市连锁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承租 | 协商确定 | 1,618,485.57 | 0.54 | 转账 | | 大连大商集团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承租 | 协商确定 | 10,926,038.28 | 3.65 | 转账 | | 大连大商潮店乐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承租 | 协商确定 | 4,346,523.98 | 1.45 | 转账 | |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承租 | 协商确定 | 1,579,300.56 | 0.53 | 转账 | | 大连大商集团盘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承租 | 协商确定 | 5,403,996.66 | 1.81 | 转账 | | 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承租 | 协商确定 | 52,083.34 | 0.02 | 转账 | | 合计 | / | 566,051,037.83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为以前年度交易的延续,新增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
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因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故占同类交易比例较小。 | | | | | | |
注:上表中部分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 0.00%,系因为该关联交易金额相对同类交易总额很小,按四舍五入法计算所致。关联交易涉及商品种类繁多,具体交易(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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