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东谷(603950):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603950 证券简称:长源东谷 公告编号:2024-032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东谷”或“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4年 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规定了“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相关的账目处理发生变更”。根据《应用指南2024》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该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依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应用指南2024》,规定了“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相关的账目处理发生变更”。根据《应用指南2024》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对上述会计准则内容的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应用指南2024》的有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会计政策,该政策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应用指南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会计政策,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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