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短信与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积极响应监管机构关于加强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回报,增加分红频次等方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未达到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条件。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表决结果: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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