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002315):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8:50:55 中财网
原标题:焦点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历史沿革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 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 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资质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 计网络UHY国际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从业人员 (2023年)合伙人数量65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351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50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2023年)收入总额5.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4.58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60亿元
上年度客户情况(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家
 主要行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等
 审计收费总额0.91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上述监管措施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二)项目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组成员姓名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林德伟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 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刘磊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 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 计师林德伟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王阿英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林德伟、王阿英,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磊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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