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艺股份(002295):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8:51:13 中财网
原标题:精艺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和董事会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当期对外担保事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元;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实际担保余额46,136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4.31%,且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违规担保情况发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祁和刚 胡劲为 朱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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