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设股份(603458):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刘杰)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刘 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贵州省交通规 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为贵州省交 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 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 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 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 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 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 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 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 责人; (七)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 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如是,需说明自解除职务之日起是 否届满12个月。 六、包括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在 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 在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 过6年。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审计专 业教授资格和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且在会计、审 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通过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 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 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 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 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4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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