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特材(688186):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2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2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与会独立董事表决,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779,874.4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0,170,132.41元。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14,240,57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12,028.55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利润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绪,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表决,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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