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金达莱(688057):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9:31:08 中财网
原标题:金达莱: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57 公司简称:金达莱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所述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金达莱688057/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晨露邓怡
电话0791-837750880791-83775088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
 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3,683,741,874.133,504,870,045.765.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3,216,516,675.443,147,453,386.342.1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205,730,582.07225,235,675.27-8.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67,278,224.2170,322,029.81-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64,736,358.9965,065,015.10-0.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34,268,778.8881,140,908.97-57.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2.112.18减少0.0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4380.2548-4.32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24380.2548-4.3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9.349.82减少0.48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04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廖志民境内自然 人45.93126,760,500000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4.6912,946,000000
周涛境内自然 人3.349,231,500000
史继东境内自然2.416,661,500000
       
钟蕊檬境内自然 人1.163,200,000000
招商证券资管-苏钢 -招商资管臻享价值 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其他1.133,128,727000
黄锐光境内自然 人0.882,437,500000
申港证券投资(北京)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0.842,321,981000
四川省诚卓投资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0.772,136,781000
张樵境内自然 人0.621,714,684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股东廖志民先生与周涛女 士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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